2013施行的新民诉法,一审管辖异议(地域管辖)裁定生效后,可以申请在再审吗?
2013施行的新民诉法,一审管辖异议(地域管辖)裁定生效后,可以申请在再审吗? (错过了上诉期,一审裁定已经生效了)(老民诉法第179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七)违法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2013新民诉法对应的200条删去了这一规定------请问:此再审事由已经体现在新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中,还是理解为:不能就管辖异议提出
在一审提出社保诉求,被法院裁定向社会征收机构主张权利,法院不支持。在二审原告没有提出诉求,但在二审调解书却裁决原告放弃社保诉求及其他诉求,法院这样调解合法吗?可以提出再审吗? 被告在原告工作期间少7个月、缺交9个月社保(养老、医保、失业金),在仲裁和一审均有提出要求被告补交,但仲裁和一审均裁决原告到地
行政非诉一审再审裁定后,是否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行政非诉一审再审裁定后,是否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市中院要看法律依据或司法解释)
您好,有劳务纠纷二审终审,我对二审判 决书上的金额不服要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 现在被告要把款项汇给我,我想请问下我 收此款与申请再审有没有冲突?高院会不 会以我已经收款驳回我的申请再审书?谢 谢 该款项为解除劳动赔偿金,我要求的是双倍赔偿因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二审的赔偿金金额计算错误
你好,我公司和供应商之间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仲裁后,我方不服,提出撤销裁定申请,之后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 请问是否还可以继续起诉?或者申请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