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睡觉,忽然听见有人砸门,我出去一看,刀就伸进来了,我赶快关门,随后听见说要灭全家,把门砸烂了,刀从门插进来把我妈手捅伤了,请问怎么定罪
本人开一金店,一日竞争对手因为广告牌之事带人到我店中与我理论,发生争执,对方想来打我,我就拿出店里的管制刀具,危险对方敢过来就弄死他,再没有其他行为和后果。问:非法持有、使用管制刀具,未携带、无后果是否违法?怎么处罚?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事和我没关系 是他先想打我的,而我捅伤一个人想起到威慑作用防止我自身受到危害,这应该属于正当防范吧!他想找很多人打我 请专家告诉我正确行使自己人身安全权。这事他完全没有理,就算打官司我也能赢。请专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