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的,我的叔叔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现在娘娘跟我父亲协商好,房产先过户到娘娘名下,然后出售,出售所得款项3.7分配,另我家中有间门面房,营业执照当初是办的娘娘的名字,但是实际操作赋税等都是我家在承担,只是用了她一个名字,娘娘也承诺此份营业执照与她无关,现在就想请教,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写承诺书之类的文字的东西表达清楚,然后去公证,以免后患,另外请问下,个人营业执照是不是可以更名啊,非常感谢
承诺书—男某某 和女某某 离婚后、因女方某某娘家无住房(其父母无住房)、男某某同意女某某户口放在原户籍(男方婚房)、另也同意女某某离婚后住在结婚房内、男某某愿意拦出自已份额的几平方给女某某安身之处、直到动迁女某某分到自己的房子、男某某算是赠给吧、也是一种补偿、签名:男某某、日期。现在是动迁了、男方共继
我们结婚十几年、在06年离婚、离婚协议上写到男方有外遇、结婚无小孩、双方个人的衣物归个人所有、女方无住房借房外住、男方每月补贴女方房租和生活费3000元。离婚协议后一个多月、男方又补写了一张承诺书给女方 上面写到:男某某愿意支付 女某某每月生活费3000元一直付到2012年。为什么男方会写这张承诺书?因为我们共同在
低保户入住廉租房前签订了承诺书,但在规定时间内却不履行所承诺,是否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低保户退出廉租房
承诺书 我们自愿将位于xxx的房子赠于孙子xx,该房屋产权即日起归孙子xx所有,xx(孩子的母亲)在该房屋内享有居住权,以上房屋已事实交割。 承诺人:xxx(我父母的签名) 注:该房屋只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 请问各位律师该承诺书可以撤消吗?
我男朋友去年贷款买了一套期房,现在还没有交房,他说这套房子给我,结不结婚都给我,等办房产证的时候就写上我的名字,又写了一份承诺书,不过很不规范,内容是我承诺在某某地的房子交房后即赠予某某某,绝不反悔,然后是签字日期。我想问他要是反悔了我有要的权利吗?还有就是购房合同已经签了,钱也交了,房产证还可以改
由于卖家在外地工作,他想把本地的房产卖掉,但是他说他很忙,只能回来一次,就是房产交易的那天他会回来一次,签合同还有跟我一起去房管国土2个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然后到公证处公证房产在我名下,房款打清后以后房产证做到我的名下后,就我一个人去领就可以了,不用双方去领,然后叫我一次性打清房款,请问卖家这样的做
婚前购房为双方共同出资,但只在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方的姓名,可以做婚前公证房产共有嘛?
婚前购房为双方共同出资,但只在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方的姓名,可以做婚前公证房产共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