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已去世,家中有三间有房契的房屋,子女共5人,其中老二已丧失行为能力!
想去公证处公证,将三间房落在老三,老四,老五名下,但拆迁后全部拆迁款五人平分(因为老大,老二家住该村且家中有房产不牵扯户口问题)。公证处要求其中一间房屋必须落在老二名下,因为其没有行为能力。但家里人一致决定拆迁款会给老二多些补偿,但房屋不落在老二名下!而且老二的妻子(其代理人)完全同意
想请问这样合法吗?可否进行公证!
老人去世时,并未立遗嘱!
老二自己家有房产,户主为老二!
全家都同意拆迁款会多给老二,且他妻子也同意!这也算是给予补偿呀,并没有不公平
如果想按照此方案公证,需要怎么做
此房产位于北京市牛栏山,父母属于当地农民以不在世但没有遗嘱,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共有五个子女,诉讼时效未超过20年的期限,现只有小弟在哪居住(非农业户口),小妹未在此居住但户口在(农业户口),大姐是非农业户口,大哥和二妹是农业户口,父母生病期间大姐和小妹承担了花钱看病和照顾的主要责任,因小弟和小妹户口
请问一下 房子是外公外婆的,他们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他们有3个儿子和4个女儿,已有一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去世,现在房子拆迁,房屋赔偿款,已去世的儿子和女儿是否享受该赔偿款?
一套拆迁房屋.当时拆迁名额是父亲.母亲.姐姐.弟弟四人.现父亲已去世.房屋由弟弟与母亲居住.房屋性质是使用权.房卡是母亲名.但母亲户口已迁到姐姐家.请问:母亲百年后.姐姐能向弟弟提出拿回自己当初拆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父母的房屋子女能要求继承吗? 姐姐想问:现在她能要求弟弟要回1/4的房屋款吗?法律上能支持吗?
一套住房原是老房拆迁得来.当时父母.弟弟和姐姐.后来嫁人.父亲过世.现在房屋由弟弟和母亲居住.但母亲户口已迁入姐姐家.现有房屋只有弟弟一人户口.且房屋性质使用权没有购买产权.请问母亲百年后.子女们有权向弟弟分割父母房产吗?姐姐她可以向弟弟要回属于她的那份房产权吗?谢谢!
有一套房产是父亲的名字,母亲还健在并且有三个子女,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有一笔拆迁款,请问如果要得到这笔拆迁款是否要先去公证处公证?如果不公证是否可以?多谢大家了!
您好: 在我父亲名下有一货船,但其突然过世未留下任何遗嘱.现想将该船当成遗产继承过户给我或者我母亲,我是独子,奶奶还健在,爷爷已去世多年,我父亲还有兄弟姐妹. 是不是必须到公证处对继承人及货船进行公证,然后才能去港航管理处进行过户? 还是只要提供我、我母亲、奶奶书面声明同意过户给谁就可以去港航管理处办过
男方82岁,身体健康、硬朗。2个儿子 均已成家立业。 女方42岁,有一女儿21岁。 男方有2套房产和30万元存款, 想咨询下,如果男方死后,关于财产如何分割问题。 补充1:两人刚刚结婚。 2:没有共同财产,都是男方的。 补充提问: 1 会不会发生 因财产属婚前老人自有财产 所以女方得不到的可能? 2 如果财产是女方和男方
我外公于1977年买的房子.我妈妈有3兄妹.在外公于98年因心脏病突然过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在世时一个人独居,我大姨经常去探望.2001年因我妈妈离异后没地方住一直在外公买的房子住到现在.因外公和舅妈有矛盾,舅妈从没照料过.去世前因为外公.只有我舅舅一个儿子,与8几年房子要办房产证的时候舅舅拿房子办了自己的名字.现在因为
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已购公租房(在购买该公租房时,父亲早已去世,房款是我与母亲共同出资,且我出的整数,我母亲出的少些,因为孩子多,且只回家吃饭不交钱,因此母亲也没什么钱)。几十年来,一直是我自家,先后送走了父亲、母亲和奶奶(奶奶所有的后事都是我一个人处理的,包括最后将老人骨灰送回老家,母亲去世时,
两位老人为夫妻关系,购有1套房产,产权为2人共有,并立有公证书公证在2人身故后,其名下房产由其1子1女共同继承,与他们的配偶无关。 想问问: 1.如2老身故、如没有上述的公证书,其子女的配偶是否同时也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 2.有上述公证书,在其子女继承该房产后,如子女死亡,其配偶及孩子是否享有这套房子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