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子,说好两兄弟分,一人一半,现在大哥连弟弟那一半都想占为己有,更糟糕的事,大哥在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就把房产证骗走了,现在弟弟想拿回自己那一半房怎么办?
爷爷奶奶买的房子,先后去世。奶奶最后几年是和我还有爸爸一起生活的,04年奶奶去世,07年爸爸去世,爸爸去世后拿出房产证上面写得是和奶奶共有房子。但是家里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去改的。奶奶和爷爷一共有5个子女,现在加上我爸爸去世了2个。想问问关于房子的归属问题
在此输入我奶奶独有一套房产,现过世了。没有遗嘱。其下只有我舅舅和我妈妈两个子女。按理应该是两人各占一半遗产。现在我舅舅不愿意分割,也就是不买不卖,非要和我们共同生活。我们应该怎么办。她们现在半夜下来煮饭洗衣。严重扰乱我们一家人的生活了。我们应该怎么起诉。我们愿意按市价买下他们的一半房产的。实在不行,
母亲去世后名下一套房产兄弟二人继承诉讼,现在一审判决已下,房屋归一方并支付50%现金给另一方(房屋已在一审过程中评估价)。 请教几个问题 1,在得房一方未支付对价款的情况下,能否单独凭判决办理过户? 2,得房一方如果无钱支付,是否能申请拍卖(得房一方其实自己买有住房)? 3,拍卖的实际成交款如果与一审评估
母亲和继父结婚了,我随母亲过来,继父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我当时17岁还在读书,一年后毕业了18岁参加工作,当时一年的学费由继父付出,但是婚后我妈有拿出婚前的个人财产1.5万现金。参加工作后的三年里我每个月都有1千块给继父。现在继父病重花了很多钱,他的儿女外面借了很多钱来看病,我妈妈没日没夜寸步不离照顾他,现
夫妻两加上双方父母三方出资,合买一套房子,如果房产证上可以写双方父母各1个名字加上夫妻2个其中1个名字吗?等于写上3个名字。假设:另外如果只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万一夫妻双方中的女方意外死亡,女方给自己父母留有遗嘱,遗嘱写明房产中属于女方的部分由其父母继承,这个合法对吧?而假设女方的父母在女方去世的时候
律师您好:我2006年离婚,孩子(男,当时8个月)归我,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每月给抚养费300元。可是男方一分钱都不给,于是我2010年起诉到法院,法院调解后,将抚养费涨到500,他补齐之前的欠款后陆续给了一年多抚养费就又不给了,最后一次给钱是2012年2月。我想问:1.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他增加抚养费且一次性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