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再婚,嫁到了龙门新村,来的时候带着我姐姐,也把她们两个的户口都迁到了龙门,成为龙门村人口,享受每个月领取生活品的权利,(米,面,油之类的)前段时间妈妈与继父感情不合,离婚了,但是户口还在龙门新村,但是村里不给发福利了,我妈妈找了村委会还是不给发,村里的这种做法对吗?如果打官司讨回权利,能胜吗?跪谢,在线等。
1/原户口为江西,已迁至湖南,现计划离婚想迁回父母家2/父母户口原为江西,现已迁至广东佛山,我的户口能迁到佛山吗?3/若我的户口能迁至佛山,我儿子的户口是否可随我迁到佛山呢?
请问我和我老公离婚,孩子跟我,我和孩子的户口和我老公及他家人在一起,户主是我老公的妈妈,现在想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出,要办什么手续?要准备什么资料?
您好!孩子跟父亲北京户口,母亲外地户口。离婚时孩子处于哺乳期,若跟母亲共同生活的话,户口需要转移吗?日后还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感谢回答!另外,考虑到男方的品质,若以后再孩子入学需要户口时,男方拒绝拿出,该怎么办? 以下是前一个问题 “您好!孩子跟父亲北京户口,母亲外地户口。离婚时孩子处于哺乳期,若跟母亲共同生活的话,户口需要转移吗?日后还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