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6口人.有一住房一楼一底也才60平方,现在属于拆迁范围,但有一猪圈不属于拆迁范围,我能不能申请改建为住房
我在十年前向本村村委买了一处宅基地,由于现在人口多原有一处房屋不够居住,想建房而当地土地管理局与建房局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辞不让建房。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的住居地是县级以下居住地
以前是农村户口,因为上学现在是城市户口,现在想在宅基地上盖房,需不需要什么审批手续?以后万一有什么拿什么证明房主是谁?现在是城市户口会不会对以后房子所有权有影响?如果以后征服征地什么的能不能得到补偿?要怎样做是正确合法的呢?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拥有宅基地使用证。从来没有政府和村领导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证再建房。所以村民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范围内建造房屋。这么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谢谢 ------------------------- 我是因为看到唐家岭的新闻想到的这个问题。 在今年1月,唐家岭所在的海淀区西北旺镇政府就已发出了
我弟弟是农村户口,无房,准备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面已经审批了,可镇土管所不审批,说他们那里已经被市政府规划了,请问土管所不审批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