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2楼,清晨7点半左右被人从窗外爬进来偷了20万左右的东西,小区门口的保安未登记外来人姓名,他们该负多少责任
我家住顶层,前几天被盗,小偷是从楼顶顺着燃气管道进入,损失几万块。现在案件还没有侦破,请问是否可以追究物业公司管理不善的责任,要拿到什么证据。因为这段时间我们楼下的门禁系统有一扇专门有物业公司管理的门经常不上锁,而且我家失窃的当天这扇门也没有锁,我认为这跟小偷进入有直接关系。
7月21日早上八点多,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晚上6点多才回到家中,开门后就傻眼了。家中被翻箱倒柜,于是立即报了警,并且通知了水印长天小区物业处,(福州融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小偷将我收藏多年的邮票都拿走了,以及黄金手饰.白金钻戒其他贵重财物等,损失惨重啊。 该小区保安队长调取了当天的视频监控录像.拍到了
昨天上午家中被盗现金、物品损失若干万元,盗贼是开门入室盗窃的,由于一层有家是开公司的,单元门形同虚设,这与物业管理不到位有关吗?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吗?请给予答复。谢谢!
家里被盗后,找到保安要求查看监控,保安不许, 报警后至今无结果。小区 物业对此不闻不问,还把我搞到法院,要求交物业费,请问合理吗?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
我所住小区内没有专门停放车子的位置,所以电动车放在住宅楼下公共场地监控范围内,电瓶被盗,物业公司坚称他们无责任,这样合理吗? 小区的监控能照到我的车子,而且有门卫值班。
物业公司有监控但是监控什么也没有看到,并且监控头方向被挪一边,物业小区没有知觉,物业小区有两个门,只有一个门有保安,没有保安的那个门被撬开,物业公司毫无知觉,之前我们一直要求配保安,物业公司一直拒绝。没有保安的小区门口放了好多木头,给小偷提供了转动监控头的便利。有合同物业费也不欠。物业公司应不应该付
2010年12月初晚,我太太回家,发现家中被盗,直接损失达4.5万元,金银首饰(2007年前购买,发票已丢失)。太太离开家时间早上7点,回家时间晚上21点,之间没有保安及工作人员发现并报案。我已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我想向物业公司讨说法,物业公司没有任何说法,整个小区只有1处有监控(大门口)。时隔近1个月时间,物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