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0年11月21号在家乐福上班,12月1好辞职。我 得工资260元.省下260块钱说给我交社保和住房公集金乐。请问合法不
外地户口在北京上班,离职时是否能领取住房公积金和社保(我是被裁掉的)?
我在2007年12月入职北京一家公司转正后开始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但是在今年的4月份由于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我惨遭裁员,公司给我一个月的补偿,但是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人事部说我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不能退的,并且都转到个人养老金里面了,只有等到了退休年龄才可以在户口所在地领取,我该怎么办啊?
我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转正时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请问此做法是否违法及员工入职的第二个月是否必须为其购买,逾期是否违法?
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文件规定: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不影响享受住房补贴。而铜政办【2000】76号凡享受过优惠政策购房,均不再享受无房户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享受优惠政策不享受住房补贴。请律师指点: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安徽铜陵吗?建房改【2000】105号关于国企房改文件规定:
律师您好!我是克拉玛依一家民营公司的员工,在公司工作4年,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想咨询一下,公司这种行为时正当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我是一名刚和一家二级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有编制。单位只为我办理五险,不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其他在编人员均无住房公积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我准备换工作,但是和现在单位签订的合同还没有到期,我准备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但是担心缴纳的保险无法转,或者是单位能否以保险的名义拒绝我的离职请求??
2009年10月新的保险法实施前的保险合同适用新保险法实施前的旧的保险法.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如保险公司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的行为适用新保险法,其中包括投保二年后不得拒保等不可抗辨条款,并且目前为止不可抗辨条款没有类似于"特别严重之欺诈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
在发生故意伤人案时,伤情未鉴定,事后知晓是轻伤,当时受害人已拨打110,且110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10该如何处置犯罪嫌疑人,可以保释吗? 在受害人伤势情况不明了的时候,110能在事情发生的当晚就将嫌疑人释放吗? 受害者脸部受到严重刀伤,流血比较多,脸上缝了20几针,视网膜破损,视力由原来的1.0下降到0.2,受害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