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故意在夜间设伏用弩对人进行人身伤害,伤害不是很严重,这在法律上是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1月27日早5时30分,姚先生像往常一样从住宅小区单元出来,去往市场,在楼栋前方看见电动三轮车相向驶来,由于天很黑,让车灯一晃,只看清电动三轮车上有两个包裹非常严实的人,过去以后,相隔三四米车上的人用弩向姚先生的背部射击,并迅速逃离,至姚先生背部受伤,姚先生因生意与人有些纠葛,怀疑是雇凶杀人。
问题:1.陈某是否负刑事责任,如果负刑事责任应该顶什么罪、如何处罚? 2.陈某的
陈某(15周岁),一天在和女友小王一起时,小王不愿接听前男友杨某打来的电话,便将电话给陈某接,通话中两人发生争吵,并约定地点解决此事。陈某随后小王说明天叫人去揍他。小王提醒明天叫个人一起去解决此事。次日,陈某带了刀,并叫了其表哥一起到了约定的地点,杨某也交了朋友小毛到现场。双方立即发生争吵和打斗,打斗过程
劳动监察已对单位下达指令,要求限期支付给我工资9500元、补缴两年的社保。但是单位不予理睬,始终不给支付任何款项,现在期限已到。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单位有很多货物、汽车、设备以及土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数额较大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后,如果1方责任太重,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追究
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后,如果1方责任太重,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追究,界限是多少?
想问一下如果一个人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但是因为我近期有事没法及时对他追究责任
想问一下如果一个人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但是因为我近期有事没法及时对他追究责任,可以过一小段时间再进行追究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