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4年12月22日在某公司开始实习,面试时说好实习三个月,但期间有原因或找到更好实习,可以提出并辞职。1月中旬因为私人原因,不在那里做了,办理离职时,因为未满当初答应的实习时间,觉得不好意思,也就没问实习工资什么时候发,但听那里的实习生说是二十几号发的工资,但我到月底了还没收到,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吗?我还能拿到工资吗?
我之前在北京一家公司实习,由于地域问题不想继续干了,想提出辞职,但是还差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公司不发给我们,说我们违约,之前签了一个培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就是你要是由于个人原因不干的话,就以各种缘由和你要钱,远超过自己挣得工资。我想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我的工资能不能要回来?我还要不要赔公司钱?我
工厂是家庭式私人企业,什么事都是老板一句话说了算,年初的时候进厂说好了底薪是4000+, 一个月只放两天假,现在进来三四个月了,厂里一直没有什么事做,没事做就经常下班玩,这样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想辞职走了,这种情况辞职能按约定的底薪拿到工资吗?补充一下,当初是口头约定的底薪,但是老板现在也是承认的,老板发工
我将在七月五日离职,六月份的工资答应在下月十号给,七月份干到四五号,一定得到八月十日再给吗?还有人事还说押金也要在八月份再偿还,这合法吗? 现是正式员工,但入职前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只在交押金的时候财务给了一张押金条。对了,还有,他们说辞职报告后还得干十天,否则按相应的天数扣除工资,这对吗?
本人目前大四学生,在一家酒店实习,当时讲好的是如果辞职,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按天计算,但是后来他们让我签实习合同,我看到期限是一年就没签,他们也说无所谓。但是目前因本人身体原因,需要辞职,可是公司都是15号才发工资,所以经理以此让我多做一段时间,等招到新人后,就放我走。但是已经十几天了,仍然没有合适的新人
我是在校学生,跟一家软件外包公司签了实习协议。 外派到第一家公司的工作已经完成。现在要把我外派到第二家公司,但是这个地方太远了,我不想去,就提出辞职。公司就说不许辞职,要么就上班,要么就没有工资。 实习协议上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3000,绩效工资4600,还有其他的一些补贴等。 由于当月的工资要到下各月的18
试用期内,在公司只干了10个工作日,辞职;工资什么时候才能给我,而且他们没有给我签合同。
试用期内,在公司只干了10个工作日,辞职;工资什么时候才能给我,而且他们没有给我签合同。
我辞职一个月了,办离职时他说要到发工资才结工资,问题是我现在没有钱生活了,他这样合法吗??? 我该怎么办?听说告他也要很久才能拿到钱
如果我今天向公司辞职,工资什么时候能结算呢,老板说公司规定要下个月25号才能给我工作
如果我今天向公司辞职,工资什么时候能结算呢,老板说公司规定要下个月25号才能给我工作,这样做是否合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