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办理公证后,房子将来出现的一切问题是不是和卖房人就无关了?
万一房子将来出现问题,买主索赔,我作为卖方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麻烦请解释的详细一点,还有如果对方公证后,不卖,打算将我的房子出租,责任又怎么算呢???
2008年10月份,本人委托某福州留学中介公司办理留学手续,当初签合同时说学校开学时间是2009年2月15号,以为手续会很快出来,又因该公司办理出国还有点名气,所以安心的把学费和手续费已经都交进去了,可是到现在手续还没出来,现在国外学校又要求我,把生活费交给学校,原因是怕到那边之后转去别的国家,请问我不交这生活
房子有贷款,尚未还完。房本上有两个名字,现在其中一人委托另外一人卖房,做这个委托公证还需要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吗??
卖房时签委托买方母亲办理过户的合同后,其母与买方将房子不过户直接转卖第三人算违约吗
与买方的合同中的条款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缴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20%的违约金。被委托人即买方母亲直接将未过户的房子转卖给第三方以赚取差价且躲避税费的行为是否导致了我与买方的交易不能继续进行呢?这是
委托亲戚代理卖房时,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当按公证处的要求提交了“未婚证明”后,公证处又要求对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再交费公证一次,有这个必要吗?是否只有公证后的“未婚证明”才有法律效力?盼复,谢谢!!!
公房卖给职工,房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墙粉面脱落砸伤人),有谁来负责?
单位宿舍房改已卖给职工,现房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墙粉面脱落砸伤人),找单位,单位不管推说已卖给个人,但其房屋维修由单位报到市里有关部门维修。房子是单位97年修的,其质量本来就不好,单位就没有责任吗?现问题已经出现了,如果再砸死人了,找谁负责呢????现单位效益不错。
公房卖给职工,房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墙粉面脱落砸伤人),有谁来负责?
单位宿舍房改已卖给职工,现房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外墙粉面脱落砸伤人),找单位,单位不管推说已卖给个人,但其房屋维修由单位报到市里有关部门维修。房子是单位97年修的,其质量本来就不好,单位就没有责任吗?现问题已经出现了,如果再砸死人了,找谁负责呢????现单位效益不错。如单位负责解决,是否还要追究施工方
你好,我于去年买了一个多层期房,预期今年年底交房,最近去工地时发现两户之间的承重墙、柱、梁被施工人员削薄了,柱、梁落出钢筋,墙体多孔砖被削掉外侧加一个孔的厚度。当时问工人,工人说当初建造前施工放线把墙体放偏了导致相邻两户一家面积多,另一家面积少,为了通过验收,把一边砸掉5公分左右,一边在原来1.5公分厚
我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新房房产证还没下来,但业主不在这里,是委托他的一个朋友卖得,但是过户的时候要要房产全权委托书,我让他办了好久都没有办下来,说是公证处要有房产证才给办,我现在崔他也没用。 因为是熟人,我的房款已经付完了。我手里有业主购买房子的收据,还有卖房子代理人签的卖房合同,和收条。 请问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