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和我爷爷都于2014年去世了,现在我大伯和我老姑要领我爷爷的丧葬费和抚恤金,要我爸的户口本和死亡证明,我奶奶健在,领抚恤金还要子女都签字吗,我是学生,不懂,说有时间限制,送去晚了就起诉我,我爷爷的抚恤金怎样分配,有我的吗。
在陕西省的中央部属企业退休人员(性别:女),1949年参加革命工作(职务:干部)、1976年调入本企业(职务:干部)、1987年退休、2009年11月病故。享年80岁。请问:(1)她的抚恤金、丧葬费都有吗?(2)中央、陕西省、西安市对抚恤金、丧葬费等,有最新的正式文件规定吗?有文件的文号也行啊。能传给我看看吗?我在这里向
父亲去世,继母和4个与父亲有抚养关系的子女将继承遗产,但是关于抚恤金和丧葬费分配的法律政策原则比较模糊。恳求解释: 一、以下几种意见 哪种正确 1、抚恤金参照遗产分割,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 ;2.全部抚恤金为配偶独享,子女无权分割; 3.抚恤金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由配偶享有50/% 另外50%再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二
请问企业离休干部病故后抚恤金、遗属困难生活补助和丧葬费执行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我父亲是成县供销联社的离休干部,其养老金属于财政拨款社会统筹的。但社保局执行的是甘人社通【2011】182号和甘老字【2008】55号文件精神。我要求按民发【2011】192号文件执行。同时,社保局说遗属困难生活补助是原单位解决,原单位说你父亲工资已统筹你找社保,请问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
我父亲与再婚妻共同生活,单位给父亲抚恤金有十多万,现在单位说要按照民政部(1989)优字19号文规定全部发放给我父亲的再婚妻,这合理吗。那我父亲由谁来安葬。
军队离休干部1950年中南军区政治部司令部授予的一等功,怎么去世领取特别抚恤金变成仅能按照三等功抚恤
我爸爸是师级军队离休干部。今年5月29日病逝。老人家1950年曾被中南军区政治部司令部授予的一等功奖励;在办理特别抚恤金时,广州军区组织部门给予的答复是,不能够按照一等功发放特别抚慰金,仅能够按照三等功领取抚恤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