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就此事多次与物业经理反映,但是一直无法完全解决。我曾经要求物业签订补充协议(关于消防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其以业委会未成立拒绝签订一切协议。我是否有权要求其签订类似的物业合同的补充条款性质一类的任何书面文件的权利。另外楼道里每户管井的钥匙在物业手里,暖气及水的阀门都在里面,我多次要求物业将钥匙发给每个业主(有录音为证)。但物业拒绝,去年因暖气管爆裂导致家中被淹,损失过万。因为要跑到物业办公室找工人拿钥匙再返回家里开管道井关阀门耽误约半小时时间导致损失扩大。我认为物业应当对损失承担80%的责任(造成损失扩大),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请问小区的米宽的通道(四五单元之间)交房时就24小时开着,现在严重影响我们休息,请问物业公司有义务在通道两侧加护栏吗?我们两年没交物业费,现成被告了,请问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我是山东淄博市淄川区**镇**苑的业主,我们的小区只有两座楼,没有任何公共运动设施,我在07年时住到这个小区的,当时没有买到车库。在09年时小区内有几个年龄大一点老人自行制定收取业主的停车费。这样是不是合理。我应不应该交?谢谢
我的电动车不怎么骑,一直都是推回家。今年8月份物业通知不让车上电梯也把唯一的一条路上了链子锁,只有放到地下停车场,每年缴纳120元的充电费,还签了停车协议。我认为物业不让车推回家,车只有停在下面,只要停就得签协议。我们每月交有物业费,在自己的小区,装有很多监控,小偷可以进出自由,作为业主也太没安全感了。
我家小区是一个封闭式的新小区,目前入住率不高,因此一直没有业主委员会。我住进去没多久,小区物业先是在小区内的公共道路边的人行道上划下了停车位,然后每个车位上锁用来出租给业主收取费用,这样一来行人都无法在人行道上走,只能走机动车道,对小孩和老人来说肯定不安全了,另外小区内还有一个地下停车库,一直没开放
我们是环形小区,有三个门西面走车,东面走人,中间是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这个门是临街最近的门。消防通道的保安房被出租用于小超市,并且物业将消防通道用铁门锁住。对于我们住在中间的业主十分不方便,而且有安全隐患,我们十分担心火警时物业不能及时开门造成安全隐患。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物业,是否有胜算把握。感谢指
小区入住两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说正在申请,这个说法对吗?最近车辆出入口新装上了蓝牙,下通知每个车交180元办卡(以前刷卡)。请问装蓝牙的费用应该叫业主摊吗?业主买的地下停车位物业收取管理费50/每月/每辆这合理吗?
我所居住的小区,运作居住了近三年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小区物业竟然自行在小区内道路旁等划停车位收取每月60元的小车租车位,没有拿到停车位的小车还不给停放到小区里面去,难道业主们自己的地盘还没有这个权利?请问李波律师解决最佳方法和引用哪些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