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97年9月22日病逝,留有一房产是写他的名字。当时女儿只有10岁。因前夫和他哥哥有债务关系,于99年3月孩子大伯把房本要去抵账了,协议是他手下人员和孩子姥爷签的。现在他大伯要卖这房子,让我两回去办过户手续,我孩子问;1.她现在已经24岁是否也有此房继承权?2.如不回去,在当地给出个什么手续他们也可以过户?谢谢
我现在住的地方属于沉陷区异地搬迁重建范围,今年已经搬迁,已经和政府签完拆迁协议。我父亲有两个房子,临终时分给我和弟弟一人一个,没有遗嘱。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若我的几个姐姐联合我弟弟想要我的房子,这合法么?若要起诉的话,能立案么?是不是得除了我以外的全部兄弟姐妹上诉才能生效啊?谢谢了! 我弟弟的房
我父母的房产证没有通过我们兄妹当中的三个,她就可以过户给老二吗?父母他们现在都走了,我家兄弟姐妹共七个,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家老二把她的名字过到了房产证上,我父亲是97年走的,我母亲是2010年12月21日走的,你说她这样做我们不同意,还可能有更改吗?法律上这样允许吗?谢谢
以前父亲以前是开船的,在解放前娶有一位妻子,解放后又娶有一妻,就形成有拥有两位妻子。后来父亲单位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但是房子太小了两位妻子和父亲不法在一家房生活,父亲就和解放后的妻子一起搬在我外婆家居住,后来父亲去世了,就有解放前的妻子和她的一个孩子在哪点居住。后来母亲年老我就把母亲接到我家居住
父母2003年前分别死亡,本人今年4月才办理房产继承变更手续,现在想出售继承所得的房产,但必须自用超过5年才免税,那么我的自用年限是从2003年算起,还是从继承变更手续时间算起?
原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已过世,现在已经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房产证变更为我的名字,土地使用证还是我母亲的名字,那其他子女还能否继承这套房子?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家长大,前些天爷爷去世了,奶奶说他快不行的时候会立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是我爷爷死后奶奶一直没把房本改名还是我爷爷的名,这样情况下 遗嘱有效么?
母亲与继父共同所有一处民宅,其双方都有子女。因为家庭长期纠纷,母亲为以防不测,欲将她本人的产权定下遗嘱继承于我。但继父与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加上现有房产因意见分歧太大,母亲与继父未能达成对该房产的具体分割。我的问题是:1.如何取得母亲遗嘱的合法性?2.假如母亲去世后,我将凭母亲的遗嘱收回属于母亲的房产,但
我想问一下,当年买土地的时候钱是我爷爷出的但是我爷爷想把这地给我爸爸,这个事我两个姑姑都知道,大家也都同意的。当年办土地证的时候我爸正好在外地,所以就用了我爷爷的名字,后来造了房子,房子的钱是我爸出的,但是房产证上名字是根据土地证上办的,那时候没改过来,从97年一直拖到今天,前年我奶奶去世了,前段时间
80岁的母亲继承已故配偶的拆迁房产需要所有子女公证吗?另外,此房产被80岁母亲继承后如再转户时,除母亲的子女外,还需要其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一起去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