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产业化调整,村镇号召建蔬菜基地,应召来建两蔬菜大棚
1995年产业化调整,村镇号召建蔬菜基地,应召来建两蔬菜大棚,2004年在该土地上建一80平米看护房,后2006年村里要征回土地,且不给任何赔偿,由于政府口头承诺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打官司法院判定非法占地,无偿归还土地,下一步应该怎样做,是否能寻求赔偿
我去年承包了正宁县专项项目蔬菜基地蔬菜大棚;当时找到乡政府书记;书记给我说划给村委会让我给村委会谈;每年每个大棚150元;总共56个大棚;大棚每年棚膜和维修都归他们管;可今年直接什么都 不给;
一个65岁的老头严重耳背一直给别家蔬菜大棚干活,9月20日,那家大棚没活了,我家便临时雇他。当天上午7点半左右,我弟弟到大棚安排老头在大棚下面绞塑料膜,之后便回家了。10点半左右,我弟弟返回大棚,发现老头在棚里面,便把老头喊出大棚,因为当天天热,便安排老头下班了,并支付了15元钱。当天下午两点老头在家死亡。后
父母在北京租的地,自己建的蔬菜大棚,可是这半年地主不收租金也没有签合同
父母在北京租的地,自己建的蔬菜大棚,可是这半年地主不收租金也没有签合同,现在拆迁占地,可以要求赔偿吗
村长招商建蔬菜大棚,承包土地每年每亩1500元。鉴于家里只有这一亩土地,所以不想被承包。就算最后不得不被承包,也希望能尽量得到合理的承保金额,想咨询一下现阶段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