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土地产权问题
2002年为新建学校而从农民手中征地22亩。(后期资金问题没有建完)
2011年国家普九欠债偿还对这22亩土地已进行补偿。
2015年学校扩建,土管局对当年建校余下土地不予批复。
请问,这余下的土地,现在它的产权在法律上如何认定?学校是否有权使用这块土地?
当时建校是乡政府行为,现在得知,当时并没有在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2009年全国第二次农村土地清查时,土地管理部门也没有注册登记也谈不上发证。。2011年国家普九欠债补偿前土地属于村集体无偿让建校使用,还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普九欠债时进行补偿后土地的性质是否属于学校所有?学校是否拥有对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建教学楼)?
以前在镇上买了一块地,钱交了,土地证也有了!现在政府突然说没到县里审批,不合法,要求公开拍卖!但是我地都已经填土填好,已经准备建设。。。请问能有什么办法截止吗?
夫妻单位分配的公房。1999年,父亲使用工龄和公积金(占购买价30%),夫妻使用现金(占购买价70%),将上述公房购买为产权房。现房屋已卖,就但卖房款分配比例,产生了纠纷。 想咨询:产权份额认定,是依据各自出资占购买价(成本价)的比例,还是占当时房屋市场价的比例,来认定? 成本价.市场价在公房销售合同上均有标明.
我们本来是有老房子,不过要拆做院子,可是后来我们没有拆还是住着人,村委知道也没有来说,都已经六七年了??是不是可以再次办理房产证??是不是属于我们家??现在是不是受到法律保护?
我们本来是有老房子,不过要拆做院子,可是后来我们没有拆还是住着人,村委知道也没有来说,都已经六七年了??是不是可以再次办理房产证??是不是属于我们家??现在是不是受到法律保护?
在2011年以前,本人在村子里承包了27亩的林地,其中有一片大概七亩左右的林地,是我堂哥家的。因为所有林地的承包手续不够齐全被前任大队书记先以重新签订正规有效的承包合同为由把承包书骗走后讹诈了这片七亩的林地,并且在我未清楚合同内容的情况下(本人不认识字,当时签订这七亩地转包给前任书记的合同时没有家人在场)
房子是二层楼房。 土地产权是老人的名字,但是老人已经去世。名字还是老人的。楼上楼下分为两个房照。 这套房子真要是分起来是什么分法。是一人一半.还是楼下商业房子贵一些. 楼下属于商业房 楼上是属于住宅楼。。
二层楼房,是老人留下的,楼上给了三儿子,楼下给了四儿子。房屋产权证是俩人的。也改了名字,但是土地产权证还是老人的。但是老人应经过世,也没有遗嘱,这个土地产权分配的话应该怎么分配。 这个楼房楼下属于商业房,楼上属于住宅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