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一个表弟的妈妈是住在厂里宿舍的,我的表弟去厂里找他妈妈没有带厂牌(家属是可以进厂区的),他没有经过保安就进去了,后来那个保安追上来就打,造成我表弟眼部受伤,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花了6000块钱,后来厂里出面说是双方各承担一半,请问我们能要求打人方全额承担吗?
跟别人发生口角,结果他先拿起酒瓶来打我,我自卫讲别人打成轻伤。警察应该怎么处理?对方让我陪医药费,误工费,我应不应该给?
今天中午的时候,我带六岁的小孩去饭店吃饭,小孩子走在前面,推开门的时候玻璃门边脚(很锋利)把另外一个站在门旁边的小朋友的右脚划伤了(她的家长坐在旁边桌子上),在医院里面缝了六针,我们这边、她那边的家长、饭店的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我家在自己的地方砌墙,有土地使用证明书,邻居因想要在我家地方起房子,在我家起好的第二天故意把墙推倒,我妈听到响动出来制止,邻居母子二人把我妈推倒在地殴打,我妈求救,另一邻居听到后叫我父亲快去看出了什么事。我父亲过去后看到邻居两人打我妈,上去帮忙,在双方撕打的过程中,两方都受了伤。邻居母亲第二天到医院
两位员工上班时间在公司内因争吵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一方受小伤(脸部一包块),医药费500元左右,受伤的并请假4天。现请问,这医药费怎样划分才合理?受伤的要求赔偿误工费及营养费,是否合理?在公司请的假,算病假还是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