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由男方购买,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子,但因为买房子时已经结婚,所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按银行的要求让女方做为共有权人签字,现在已离婚,房子的产权以及债务均归男方所有,因女方需要自已办理新购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所以需要把原贷款合同中的共有权人删减,以避免连带责任。但公积金管理中心说需要更改必须要男方把贷款全额还清,他们这样做对吗?是否侵犯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权归女方单人所有,;拿来了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原先的写有男女两人名的房产证等物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变更手续,不料其中人员一改先前曾去探询时的回答(带好执行通知书、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即可办出!),说:房屋仍在还贷款中,即使公积金贷款合同上名为女方,离婚后还贷均由女方一人
在还清了因购房而申办的首次公积金贷款后,紧接着不购房、有他用,是否还能申办第二次贷款?
申办第二次贷款时,是否需一定的抵押物(房产、工作资格等)?是否需一定的理由(装修、投资、看病、还债……)?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想公积金贷款1、一次性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天内,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购房合同和办理公积金的全部资料被开发商委托的售楼的带走了会不会发生什么经济纠纷,如果发生,我该怎么办
我与前夫已办理离婚手续,我们有一套以他的名义用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协议时房子归我。当时贷款九万分十五年还清,以还贷五年,还剩下十年的贷款由我承担。办理房产证时是以两个人的名字办理的,所以房产证上他的名字是以房屋共有权人存在。现在我该办理些什么手续才能使房子真正到我名下,使我能独立对房子拥有所有权。 目
我家一亲戚闹离婚一审判不离,再起诉要半年以后,这时正好赶上哥哥单位房子下来了,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是嫂嫂不给自己的相关资料。哥哥没办法办理了假离婚证,办理了个人公积金房贷,结果给嫂嫂知道了,告到了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不知道哥哥这种善意谎言的行为是不是犯法? 哥哥自己在外面花钱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共同共有性质。公积金贷款是以夫妻共同贷款的,目前还没有还完。请问如要离婚,房子归男方,如何过户?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女方怎么撤出来?如男方个人贷款额度还不足现在总欠款额怎么办?
男方在婚前购房付完首付 婚后由其公积金还贷 如果离婚此房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急
男方在婚前购房付完首付 婚后由其公积金还贷 如果离婚此房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