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中部分担保人涉嫌诈骗成立,剩下担保人还应承担全部责任吗
民间借款。借款人与第一担保人以及担保公司法人成立借款合同,本人为4位担保人中最后一位。但是前几个担保人涉嫌诈骗成立,请问本人还应承担全部责任吗?刑事案件还没有处理完,借款人已经将我告上法庭,请问这合理吗?
请教各位: 我被A骗了一笔钱,发现后便向A追要,A当时还不出,便写了一张借据定下还款日期,并要其家人具名做保。在还款日期过后A仍未还钱,于是我便报了案,现A已经被抓了。公安要我准备和A打刑事附带民事的官司。 请问各位在刑事附带民事状中我可以要求A的家人履行担保责任一并赔偿我被骗的钱吗?? 另外,在我
与自己律师打官司,风险代理合同与律师发生纠纷,担保人承担那些连带责任?
我朋友甲与朋友乙,甲与另一个人丙发生经济纠纷,20万元。甲请律师丁起诉丙,并与律师丁签订了风险代理合同,诉讼如果胜诉,甲支付给律师丁15%作为律师费,并且甲支付给律师丁8000元作为基本律师费,而乙作为风险代理合同的担保人,后乙与丙达成厅外和解,甲实际拿回7万元现金,另外丙打了5万元的欠条给甲。现在律师丙起诉
2007年1月本人同其他2人共同为朋友甲担保,从本地一寄卖行借款3万元。事后,甲接连通过其他方式又从别处借款数十万元,后逃跑。后期经本人和两名朋友调查,甲在2007年1月期间在找我们为其担保时就已经和妻子离婚,并将自己所有财产都划归为其妻子所有,自己留下的仅是债务。在甲找到我们为其担保时,甲谎称如果还不上那笔借
07年6月 我岳父在醉酒的情况下与另一担保人一同为借款人刘某担保贷款40万 而我们甚至没有一份合同的副本 来借款人刘某携款逃跑 一直杳无音信 2011年9月29日我岳父收到法院传票 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之前的几年里 并未出现过银行发出关于这个贷款责任的任何通知催款之类的 传票的快递员说 他这一天要送20张传票 都是这个刘
“甲方用某有限公司的资产为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是否有效、担保的是全部资产吗
诸位老师好,我咨询的问题是: 甲方持有某有限公司5%的股份,是该公司的股东、董事,并兼任总经理,在他个人与我签订某合同时约定,“甲方用某有限公司的资产为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该有限公司在合同上盖公章,甲方在合同的甲方签名栏签名,在担保方的代表人上签名。 1、该担保是否有效;2、该段文字应该
老板借的小额公司的钱老公做的担保人;如果借债人不还,担保人付全部责任?这样的担保有期限吗?
老板借的小额公司的钱老公做的担保人;如果借债人不还,担保人付全部责任?这样的担保有效期限是?
银行在进行贷款业务时,对于债务人提供的抵押凭证,像应收账款票据这种东西,是否应该确认凭证的真实有效性?
村上一企业老板在银行贷款还不出的情况下,向村里大部分人借款,包括担保人,总共借走1500多万,然后还在担保人不明确合同厉害关系的情况下,利用熟人关系好的途径,让60岁无担保能力的老人签字,成为向民间投资公司(高利贷)借钱10w,然后就逃跑消失了。现在该担保人该怎么做,是否有责。
我爸在2009年给人做担保贷了农村信用社3万块钱,2009年底到期之前贷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在我爸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把钱给贷了出来,后来携款逃跑。2011年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要求贷款人还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后来又送来一份撤诉书,说是与被告达成还款一向。现在信用社把贷款合同卖给了私人要账的,贷款人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