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建设单位签定的合同中规定不得将工程转包,但承建方却将工程全部转包给自然人,还签定了合同,请问,承建方负责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合同有效吗?假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了,双方哪些东西应该履行?
今年我公司以二级水利资质中标县政府的一个水利工程,后与有三级水利资质的A公司签订联合施工协议,由A公司与我公司共同进行施工,此情况建设单位县政府是了解的。但是现在国家工程审计处进行工程审查,认为我公司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工程转包,准备进行处罚,而县政府不敢对我们的联合施工行为进行确认,请问该如何抗诉?
甲方是某建筑公司的工程承包人,甲方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乙,工程完工后,由于建筑公司拖欠甲的工资,导致了甲方拖欠乙的工资,甲方以甲方个人名义给乙方出具欠条现乙方将甲方告上法庭。这个问题甲方应承担什么责任?还有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应该怎样做啊? 甲方承认拖欠乙方的工程款,但是由于建筑公司在完工后拖欠甲方的工程款
请问,我从政府处承包一拆迁工程,因个人原因我转包给另一个人,我2人签订协议,他付清我款项之后,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和责任均由他负责,我概不负责,现在他在工程中雇佣的职工造成意外受伤,此受伤职员,将我级承包我的人,及政府作为被告,要求经济赔偿,请问我该在法庭上如何做
经人介绍与一工程老板认识,委托我修桥,并签订协议该工程老板抽20%,但没给我协议书拿,由于人工/材料都是自己出的,因工程已完成了三分一了,老板没有资金付给而停工纠纷
我作为一个外地投资者来池州搞工程建设,但工程现已完工数月,工程款迟迟不给。我认为这里面还存在非法转包工程等一系列问题(我是转承包方)。我该如何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一个亲戚前几个月供了一段修路工程的沙石料,但是在供料的过程中由于价格的不稳定,始终没能和甲方签订合同,在这过程中一些结账都是在甲方的会计那里签字进行的。现在到了最后的结账时期了,上面的工程款早已经拨下来了,但是甲方老板就是不给。我想起诉他用法律的方式解决,但是不知证据足不足。我看了咱们的网站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