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卖行女店主,中午被人持刀抢劫,后脑被刀划破缝十余针,手腕被划破封5,6针,经鉴定为轻微伤,想咨询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方无力赔偿,是否就无法获得医药费等赔偿,另对方家属不进行调解,被害人要求法律严惩,对其量刑有无影响
大概在十年以前,我妈被一人用开水从头顶上倒下,当时的局面惨重,我妈全身的皮都脱掉了,可由于对法律了解少就对此事私了,可现在我妈时时都有头痛,手痛,脚痛等现像,现在我想把那人告上法庭,让她受到法律的制裁。请问我现在去告法院能否生效还有我第一步应当怎样做呢? 回复内容
甲乙双方因担保纠纷引起口角,后来乙先动手打甲,双方发生互殴,乙将甲中指咬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甲将乙门牙打掉。后甲将乙以伤害罪自诉到区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乙赔偿甲6千元人民币,甲不再追究乙刑事责任。调解生效后,乙又以甲打掉其门牙为由,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赔偿其医药费2千元人民币,请问轻微伤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否在判决生效后另行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广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第一次刑案审理过程中提出,可要求的赔偿有哪一些?是否在广西是没有精神赔偿一说。 在判决生效后,可不可以再次提出民事赔偿诉讼?赔偿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您好:故意伤害案,离案发时间接近一年,案发当天报案,公安机关鉴定为轻伤,案件进入公诉阶段,检察院对伤情不予认可,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侦查。如果伤情发生改变,此案最后不被检察机关公诉,案发时间又超过一年,请问被害人的民事赔偿是否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多谢!
别人持刀砍我致右手被缝8针,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可民事赔偿多少
法医鉴定说只构成轻微伤,我不同意,他是想砍死我啊,而且说只关十天就没有事了,那我不是太无辜了啊
被三人拦路持刀抢劫并殴打,丢失两千元现金以及一部手机.现今罪犯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手机已寻回.望对其进行名事诉讼,不知名事诉讼书如何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