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收款一笔银行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为12月31日。该汇票于12月30日退回,退票理由为“该票已办理公示催告,已作废”。当日甲公司扣划前手乙公司票款。票据背书依次为,第一手背书是收款人丙公司,第二手背书乙公司,第三手背书甲公司(最后持票人)。挂失申请人为A公司,但是未在票据上背书,法院公示催告日期为2010年8月18日。
实际情况为乙公司票据是B公司转让,B公司前手为C公司和D公司,现D公司无法证明票据来源,但是,B,C,D公司均未在票据上背书签章。
问题一,乙公司可否向B.C.D公司追偿?
问题二,甲公司错过公示催告期内维权是否要承担责任,可否向乙公司追偿?
问题三,B公司偿还票款后,可否向C.D公司追偿?
乙公司背书转让给甲公司日期为2010年8月3日
你好,我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不小心在盖法人章时盖的不是很清楚,(具体表现为法人盖的下边柜不是很清楚,字迹倒是可以看得出来)。请问可否在旁边再盖一个法人章?
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丢失该怎么办以及赔偿问题?事情原委是:9月24日用EMS快递了到对方单位一张银承10万元,25日电脑显示已妥投,之后几天联系对方叫回传收据,对方说让财务给我回传,我一直没有收到,又联系后说已经传真给我了,但我仍没收到,又去了几个电话,对方答复再让财务传真给我,直到今天15号
到期银行承兑汇票通知已在外地法院挂失,此票经多家转手不知问题出在哪一家,我公司和付款方业务真实可靠,请问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办理,怎样才能要回我们的货款?多谢指教!
我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在上家未背书的情况下背了书,这样背书不连续,银行不予解付,出证明也不行,请问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出票行在天津。
您好,我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在上家未背书的情况下背了书,这样背书不连续,银行不予解付,出证明也不行,请问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走,出票行在天津 我已经背书了,而且出证明银行也不解付,非让我们去法院走法律手续
我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由承况行所有地址的收发室签收,现与承兑行联系,对方坚称其未收到信件,且该收发室为其他单位收发室,我行电话咨询该收发室,该收发室称每日都有签收该行的信件,我行如何维权?另外请问法院公示催告的费率为多少,多谢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为新疆乌鲁木齐的,已经多手背书,但原被背书人处都未写名称,我单位财务人员不慎将被背书人名称填写到背书自己的签章上方,银行说不对,无法承兑,现怎么处理最省事?
我行已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由承况行所有地址的收发室签收,现与承兑行联系,对方坚称其未收到信件,且该收发室为其他单位收发室,我行电话咨询该收发室,该收发室称每日都有签收该行的信件,我行如何维权?另外请问法院公示催告的费率为多少,多谢
请问公司间银行承兑汇票现金转让,是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吗?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