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集体所有地没有平均的分给村里的村民,而是由村委会的书记村长在私下暗中买卖给自家亲戚,买卖金额从不公开,村里农民想解决这一问题,村里集体所有地分了,或者卖了之后把钱分给大家也行啊,村民们想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农村基层干部用非法手段骗取农民的认同,以合作开发为由,未依村民法所签订的开发合作协议是否有效?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该以哪些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向相关的哪些部门反应和投拆?
本村有集体土地200亩,村干部出租给客户种植树木,还有100亩都已经变卖,村民都不知道,也没有公开征求意见,村干部私自签下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村民可否收回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可不可以买卖给私人?点办理才合法?我想在同镇不同村委会的村买100平方地建房可以吗? 双方怎样签署买卖合同才合法? 土地买卖合同怎样写?
09年,该村一百多亩土地,为了加快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受益,被外资企业租用投资办厂,以每亩每年一千元租金,但是今年向村委会索要租地款,村委会表示一百多亩土地已被卖掉,村民到到企业咨询事情的真实性,该企业称早在投资建厂就已经将这一百多亩地以每亩18万价格买断,但是这二十多户村民只拥有一百多亩土地租地合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