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下定金认购某房型之前,该楼盘其他户型都有提供样板房,且样板房在售楼部,但我认购的的那种房型没有做样板间,只能从户型图参考选择。并且认购前该楼盘的工地不允许进入查看(正好无意间有录音记录)。
认购过程是先交钱,再给了一个认购书签字。该认购书写明是交定金不退。
认购之后,从户型图上发现认购的房型的卧室尺寸和看过的其他户型的样板间卧室尺寸不一样,当时置业顾问并未对此情况介绍清楚。
为此特意找途径去工地实体进行了查看。此时发现另一个问题,只有173层高的客厅悬下来30的承重横梁,而其他户型都没有这个裸露横梁。对于客厅有裸露的承重横梁一事,直接接待我们的置业顾问称“不知道”,说他的口径就是开放商的培训内容。但他知道一期的房子客厅有横梁。该楼盘的售楼部经理明确表示,她知道这里有裸露的横梁,但是没有义务告诉我们。(有录音为证)。
针对于我认购的这个户型,开放商不允许查看工地、没有做样板间、没有在户型图上有标示、没有通过置业顾问提醒告知(甚至说“知道但是没义务告知”),是不是有刻意隐瞒真相、欺诈销售的行为?请帮助!
刚才手误,“只有173层高的客厅悬下来30的承重横梁”应该是“273的层高”,特此更正。
目前是只交了定金没有交首付和正式签合同的阶段,因为发现了房屋的问题,是我们不远接纳的情况,但是开放商不同意退房退定金。
认购书上并没有标明对房屋结构等的承诺,只有房间的认购。并且认购书很霸道地写了签下此认购书等同于一并同意了正式合同和协商条款的一切内容,而合同并没给我们看,也还没谈任何协商条款(也有录音为证该置业顾问承认没给我们看合同和其他文件)。
在没签正式合同,只签了很霸道条款的认购书的情况下,我仅凭录音,能否告开发商涉嫌故意隐瞒、欺诈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并拿回认购的定金?请帮助!
我于2012年购买了位于重庆市大学城协信城立方一期的一套跃层住宅,由于当时售卖的是期房,所以都是看了样板房后选择的户型。当时我选购的是与样板房同样的E户型,但在签约时合同里写的却是E2户型,追问销售人员时,当时表示是户型是一样的只是面积要比E户型大一点,所以叫E2户型。合同里还写明了交房的标准和房屋内的设施。
尊敬的律师,您好! 某房屋开发商隐瞒A户型商品房消防设计在去年5月13日被消防管理部门审核不合格的事实,于去年10月份与我签订了A户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合同附件一约定了A户型商品房的平面结构图(即为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平面结构图)。今年4月份份,该房屋开发商寄送一份书面通知:“出于安全考虑,必须在A户型
商场隐瞒消防未过关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商场隐瞒消防未过关与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是否属于欺诈行为,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商户是否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退回押金?合同中规定的对商户收取的滞纳金是否有效?由此对商户造成的损失商户如何要求赔偿?
我公司涉嫌诈骗 违法销售房源,我受公司董事长和法人委托,担任总经理助理,按照董事长指示主要负责这块工作,是否要承担这块法律责任?
问题简要描述: 今年3月份底在苏州园区某楼盘开盘第二天去看房,当时销售说卖的情况很好,让赶紧交付定金,不然价格要上涨。且说开盘价是最低价,以后肯定会上涨。所以当时交付了5w定金。后来按照约定缴纳了首付。但是因为不合符购房条件,需要转户口。期间开发商并未通知我们有逾期罚款的问题,当去签合同说我们超期罚款1
你好,我昨天在一家电器商场买了一台热水器,商场挂价3980元,销售员说明天是会员日厂家直降1100元,可以先交定金,第二天来付全款,并且昨天已给我安装上,安装师傅走后我才发现商品包装上标有全国统一零售价2980元。看到后我非常生气,我有一种欺骗上当的感觉,明明只便宜100,说什么厂家直降1100元,余款我还没交,我现
本人以5500元每平米购买了开发商楼房,双方约定若开发商降价,应向本人返还差价款;若开发商搞优惠活动,本人也享有该优惠权利。现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卖与本人同一位置,同一结构,同一面积,仅比本人所买楼底一层价格为6020元每平米,每高一层每平米加价50元,但每平米送800元精装修。问题是开发商是否是变相降价销售,应
江南星城A栋商铺三层位于广元市南河, 交房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在 2011年开发商凭借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收取房款,而购房人正是看到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预售许可证,并承诺广元赛博数码广场入驻, 统一招商, 商铺价格也因此相当高(3万多至4万多一平)才陆陆缴纳了房款,东拼西凑承担了巨额债务。我们与开发商和承
之前买了套返租房,年返大概房价8%租金,签订租赁合同也是跟开发商签的,现在开发商以它转租出去的第三方经营状况不佳要求以消费卡方式抵一部分房租,不同意就终止租赁合同,付10%的违约金,房子成私用,由业主自生自灭。房子买的时候开发商就是以这个返租为销售的核心卖点,现在又主动违约,而且态度蛮横,张嘴闭嘴的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