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该村一百多亩土地,为了加快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受益,被外资企业租用投资办厂,以每亩每年一千元租金,但是今年向村委会索要租地款,村委会表示一百多亩土地已被卖掉,村民到到企业咨询事情的真实性,该企业称早在投资建厂就已经将这一百多亩地以每亩18万价格买断,但是这二十多户村民只拥有一百多亩土地租地合同,为什么村委会不经过这二十多户村民的同意,而是通过代表的表决,但是该村村支书一家四口都是代表,将地卖掉,村民无奈只能堵外资企业的大门,村委为了不将事情扩大化,息事宁人,表示每亩地赔偿4.5万占地款,村民不同意,想询问一下村委会有权买卖土地?剩下的一千多万地占地款用何开资?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捍卫法律的尊严
父母的户口已迁出农村,但是原来的土地还有合同在,村委会就想收回土地,想问下 村委会有这个权利吗?
本人在买房时不是房屋所在地小溪塔鄢家河的村民,现由于婚嫁落户于鄢家河村,农业户口 买房时协议有5分自由地由我方自己管理,耕种。截止今日本人已经耕种5年余,当下有人建厂需要租用其中的2分自由地,卖主收取了租地的租金,要求用其它土地交换否则就返还。(协议没有写明是哪一处地,也没通过村委会。房屋是2004年买,20
前几年我们村为了少交土地税就少上报土地使用户有10多户没有上报,这几年国家给农民土地直补就按上报的那些村民给,结果我们10多户没有,找村村领导换届都不管,镇上也不管,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农村土地原来是耕地,后村委会擅自买卖为私人建房土地,这样是合法的吗?
买卖后的钱财也没有对村民公开,而且所卖价格甚至比城区贵,村委会可以随便变卖农耕地吗?所得钱财可以私有吗?
农村有土地使用证的地已买卖,但是现在村委会让土地管理所要撤销,说土地使用证无效,这不是政府部门一起坑
10年前,我父亲从同村一村民手中购买他家的房屋,并办理了新的土地使用证。当时我父亲已结过婚,做了上门女婿,户口已从他们村里牵到别的村里。现在因为房屋结构年久失修,已为危房。所以我父母想重新盖房,但是这时村长阻止我们施工,并让土地管理所撤销了我们的土地使用证。请问该怎么办?(以前我父亲购买房屋时,几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