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06:55分,天下着小雪本人在骑电瓶车上班途中,由于对方机动车开起了远光灯,导致本人眼睛出现盲区,在躲避对方车辆时不慎撞上路边停靠的一辆箱式货车,导致本人鼻骨骨折,牙齿掉了2颗,腿部软组织受伤和电瓶车报废的后果。现在本人单位因为本人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而不认定为工伤,不知道这样是否合法?
我父亲以前在泰安调车队上班,因违反操作规则,把脚指头弄掉3个,治疗好以后,因违反操作规则判了2年,现在也没有工伤赔偿,医药费也没有。我想问下这样算不算工伤,出完事到现在得20年了,现在还有没有可能得那补助
有这样一个情况,是一家企业雇佣的看门大爷夜里突发心脏病死了,这样素那不算工伤呢,看门大爷没有与企业签订什么合同,要是赔偿的话怎么赔偿呢
上班期间无意的一个动作,肩关节脱臼,后去医院复位,现想去做个关节镜手术,请问这种情况算是工伤吗?因之前有发生过一次脱臼!
我的一个亲人在某工地打工。平时主要负责为汽车充电瓶,一天24小时上班,无节假日。三天前下午三点左右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劳动法》里对此类事情有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现很急,请律师给予详细的解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