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住房问题发生纠纷被人打了,法医鉴定为轻伤害。因出事后过一周的时间做的检查对方以此为借口逃脱责任,之后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说批捕证下来了对方跑了,只能先挂到网上等着了。这件事到现在有两个多月了,请问怎么样尽快解决呢?有时间限制吗?(也就是法律时效)之后要经过哪些司法程序?
我妈和一个女的工作有矛盾,她俩吵过架,也打过架,她趁还我妈洗菜时打过我妈,都没打多严重,后来,我妈在上班,他俩趁我爸洗菜时从背后用擀面杖和拳头打了我我爸,我爸鼻骨骨折,正在住院。像这种人身损害案件报案的时效是多长时间?我们事发第二天就已经报警,但因为派出所那边有死亡案件,无法出警,而我爸的鼻子和眼睛
1 医院的病历中主治医师的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写的吗?他人代签可以吗? 2 医疗案中,医方提供的病历中主治医师的签名80%不是本人签的,经过 笔迹鉴定认定系他人冒签后,那这个病历还能作为证据使用吗? 3 那在医方拿不出任何证据时该承担全部责任吗? 请说明您观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父亲是一位普通农民,在农闲时就会和村里其他一些劳动者在赵某(从一些单位或个人处承揽小工程活的人)的组织下,去做一些体力劳动。钱都是由赵某在自己从上一层结算后直接发现钱给个人手中,没有工资条,也没有劳动合同存在。今9月份我父亲在一次回家途中,行至农村小公路一处被一辆私家车撞伤,事故认定对方为全责。通
事发1年,人身损害起诉索赔38万,目前交了1250元费用给法院,1、这是按什么收费标准?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收费?以后还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吗?2、原告现在仍然病情严重,因病人病情危重且还未聘请律师,向法院提出过希望延后一些开庭,却刚刚收到院寄来的举证通知书和传票,让下个月开庭了,病人得知后着急病情发作,再次
事发1年,人身损害起诉索赔,原告现在仍然病情严重,因病人病情危重且还未聘请律师,向法院提出过希望延后一些开庭,却刚刚收到院寄来的举证通知书和传票,让下个月开庭了,病人得知后着急病情发作,再次中风晕倒,请问给否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还是申请中止诉讼?从起诉到开庭只有两个月,现在原告的身体状况不宜出庭,如
使用简易程序的人身损害案件可以申请延期举证开庭吗?还是要先申请转普通程序后才能再申请
严重的人身损害案件被使用简易程序,太快举证开庭了,原告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可以申请延期举证开庭吗?还是要先申请转普通程序后,批准后才能再申请延期举证开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