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工人,孩子还没到1岁。老婆始终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孩子没出生前她也只挣6 7百一个月。我的工资也是1500左右、请问。如果我们离婚我应承担多少抚养费呢?还是说只承担孩子的?
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如果我方抚养孩子,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对方的工资总额呢?他可能隐瞒他真实的收入,也可以完全逃避找不到人?这样如何落实抚养费呢?
您好律师,我一个亲戚结婚几年期间,丈夫酗酒、赌博、从来不去赚齐纳,还经常打人,现在已有一个孩子,两岁半,我亲戚实在无法忍受准备离婚,但是她本身智商比一般人略低,目前偶尔赚点钱只能维持自己生活,她结婚后跟老公婆婆住在山东禹城,是农村家庭,有四间房,家里有10多亩地。请问现在我亲戚的情况,如果选择离婚,如
按《司法解释〉孩子有抚养费,死者父母有无抚养费?如何分?...
有一朋友,其妻2009年在广州打工时不幸遇车祸身亡,经与肇事方协商,对方赔付各项费用28万元,除去开支余款26.3万元,其妻哥将余款存入事故发生地一银行后交由其父母,朋友为要余款将其妻哥诉至县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其13万余元。他不服该判决认为,第一抚养费不应有岳父母(60岁)的,因他们不是主要依靠
我与丈夫感情不和想离婚,但是他说要么孩子给他不用我支付抚养费。要么孩子我要,他不会支付抚养费。我孩子一直是由我带大的。。。跟我感情比较好现在一岁五个月。我现在住在我妈那里,孩子也在在这。我没房子,我还有两个弟弟,我现在没上班。那样我还能不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我是一直带孩子带到十个多月才上班。但是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和孩子的父亲离婚已经4年了,4年里孩子父亲没有付过一份的抚养费,人也失踪了,他们的亲戚不愿意告知孩子的父亲在哪里,请问我如何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如果人失踪了找不到,公告了但是还是找不到人,要谁来给孩子支付抚养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