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17岁时,我父亲与养母结婚。我25岁工作后,父亲去世,随后养母由于个人作风问题与我们全家不和。请律师指点,未来等她老了且无生活来源,我是否对她有赡养义务? 问题补充: 我17岁起就住校上高中(每周回家一次),19岁起在外地上大学(寒暑回家),4年后起在外地工作。她对我是否构成抚养关系?一般从孩子几岁起就算没有抚养关系了? 我倒不是怕花钱,是因为她的行径太伤风败俗。所以想与她断绝家庭关系。 请各位律师指点,与她断绝家庭关系,我最终是否该对她负有赡养义务,需要赡养她多长时间。
单纯幼稚18岁的少女,和一个大我16岁的无经济基础及挣钱能力男子有一私生子。我父知道后被迫把两个月大孩子送人。后我嫁人再没有生育。至今已四十多岁。
在再婚后,男方叫来子女写好了分家书,现在男方还没去世,男方子女就叫继母搬出去并要求继母拿出男方的工资卡,并说要把房子出租出去,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请问在继母不认识子的情况下,男方子女叫继母签下的字是否具有法律效率?
3岁时父母离异,我随净身出户的父亲,母亲未付一分钱的抚养费,相反四处去家人的工作单位无理取闹,包括现在我到哪都无法安心工作,不是她亲自登门搅合,就是叫别人打电话向我说三道四,这是我不喜欢她最大的原因。也许是良心发现她说要给我一笔钱,算抚养费也好,算是我买房子要交的首付也罢,我一直都不想要这钱,就怕以
因我家拆迁,得到6套房子,按照拆迁协议,我姑姑一家三口可以得到两套,原房产是我爷爷的。我姑姑现放弃我爷爷对应的平米数,我爷爷的平米数归我爸爸所有。从而我姑姑认为也没有赡养义务了。 请问她既然要了两套房子,虽然是按照她家三口的平米数得到的,但也属于我爷爷的财产,是否对我爷爷仍有赡养的义务呢?
我曾在香港电视上听到这样的事,香港的法律规定香港人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直到18岁,否则违法。但没有规定规定一定要赡养父母,如果没有赡养父母也不算违法。是这样吗?
我哥在外居住了13年,他现在住的是我父亲的公租房,房租和水电燃气都是从我父亲的工资里扣掉,他有时还从老人那里要钱。我父亲现在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母亲现在见在,但是她现在是无行为能力的人。我哥现在想把家中的房子卖掉分割家产,请问他的这种行为算尽赡养义务了吗?
我母亲在我9岁时就离家了,并未和我父亲离婚,1997年我母亲走了,我们不知其下落,她也不曾给过一分抚养费,现在我父亲找到了我母亲,请问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可否要求其补付抚养费,如果,不能要求我母亲不给抚养费,或不能要求我母亲给抚养费,那么她老年时,我们做女儿的是否要赡养她?
我朋友的父亲22年前与后母结婚,当时后母带来一个2岁的女孩,她父亲的大儿子已经在外工作,二女也结婚了,三女已经满18岁,四女已经满17岁。2年前父亲去世,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母女俩,一切安葬费是四个子女出的,后母还领有遗嘱补助,现在后母身体健康,但经常找各种借口向四个子女要钱。请问:这四个子女有没有赡养后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