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其房产证,银行存款的名字改换成五个子女中其中一个儿子的名字。如何判断父母是完全自愿的,而不是受到利诱,畏逼和恐吓?过户的程序怎样才算合法? 谢谢各位专家帮助解答! 小弟弟独断专横,在父母的墓碑上不刻上两个亲生姐姐的名字。当被害人姐姐向其质问,他回答“因为父母生前曾交代,不许把你们的名字刻在墓碑
甲男与乙女于1989年结婚.乙女远在美国的姑娘早就表示乙女结婚时将1000美元作为贺礼.1990年乙女姑姑回国,并实现诺言给甲夫妇1000美元.甲南父死于1980年.1990年其母也去世.未留下遗嘱,甲男继承了父母遗产,房屋4间.1991年甲男去海南经商,不久与丁女共同生活,从此未予家中联络,乙女因女儿年幼自己经常生病生活困难,借债1
3年前我姥姥 去世了 财产 留给了我 但是现在 房产 有开发商 占用 那些 亲戚 都来 要房产证 我需要一个 解决的 方法请 律师 给我点建议 怎么才能 留下那个房子 和 土地 那是我姥姥 唯一 留下的 一点让我回忆的 东西
我想问我和父亲合办的工厂投资各半(92年办)01年父亲重病无自理能力,现已经过世,我父亲有3儿.1女,现其他子女要分父亲的遗产,父亲重病期间及后的费用都是我出,其他子女没有出钱。这遗产还能算吗?其他子女还有分遗产的权利吗?我该如何处理此事?
我的父亲去世后他的房子拆迁,那笔拆迁费是否属于遗产?我的继母是否有权利拿走所有的房款?我是否有继承权(我不知道他有没有遗嘱)? 现在国家给老干部一次性房屋补贴,这份补贴子女与继母应如何分配? 我父亲有三个子女,那份钱是否她分一半后再拿走我们剩下的四分之一?
奶奶已经过世,爷爷尚健在,但身体不佳,膝下有两个儿子,一个大儿子(我大伯),一个我爸(已经去世),大儿子非亲生,和我爸是同母异父,现在爷爷财产只有一套房子,他已将房子过户给了我,大伯现在提要求说爷爷去世后要分到他们的一份,爷爷现在已经不认这个儿子了,请问律师该如何处理,谢谢 当初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
某亲戚父母过世,留有一房产,市值大概40万元,家有兄弟5人,二儿子和三儿子在此房子一直居住。 现请问兄弟5人该如何分割该房产?老人走时并没有留下遗嘱,是将房子分为5份,并写上每个人的房产名字吗?应从哪个部分开始办理?居委会或房产局还是法院? 第二个想法,兄弟5人中大儿子、四儿子、五儿子赞成将房子卖掉,均分
请问儿子与母亲断绝了关系,母亲把遗产(唯一的房子)分给了小女儿,其儿子还向妹妹要‘应得’的什么遗产(钱),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没有法律保护啊? 给女儿的遗嘱已经是经律师公证的了。只是想问问那儿子有没有权利向妹妹要任何的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