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损失赔偿之理解千差万别,对财产权造成的其他损失,究竟包含哪些内容更是不得而知,就胡康平诉交警一案中,据我所知,原告系合法经营户,从业人员15人,无门面,靠2台车向石门范围内经销商批发酒类饮料产品,被扣车辆系合法运营车辆,仅该车就配有司机1名,业务员2名,在被扣期间,原告曾多次与被告交涉放车事宜,交警
被人打鼻骨错位骨折,下门牙断裂要整颗拔掉,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因对方超车说是不让道而被打,当时被打到昏倒这法医都不会清楚的,作为受害人觉得鉴定轻微伤很不公平),既然是轻微伤,就没办法把对方绳之以法了,那赔偿问题该如何算才能觉得公道(鼻子手术时缝了几针,痛了几天,拔牙齿麻药不管用,快痛死了)。
在工作中因机动车驾驶员操作不当随车人员从车辆中摔出造成人身伤害应当如何划分责任和一些相关的赔偿事宜
你好! 请问在这一起案件中我要找驾驶员 还是找单位负责一些相关的赔偿费用和在案件中我应负什么责任 谢谢 急件 急需要回复
您好 我母亲80岁 在小区被对方倒车从后面闯倒,造成腿部肌肉严重损伤,面部挫伤,最严重的是老太太失忆特别严重,现在医院治疗,我们担心即便外伤好了老太太也不能像过去一样自己在家自理了,请问,我们该怎样要求对方赔偿。对方负全责。谢谢
对方5个人喝过酒骑着摩托,我开着车,他们在车前左右晃,我刹车,他们强行把我拽下来,准备殴打我,其中一人先动手打我一下,我拿电话叫人,最后把他们一个人打成轻微伤,请问我是不是要赔钱了?赔多少? 赔多少才算合情合理呢? 还有他们如果要我给他们看病,我应该看么? (其实他们是没事,就是想敲诈点钱。)
我被人用凳子打伤后脑缝了6针,对方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哪些费用,现在结疤我除了要求对方赔偿我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吗?现在派出所要我提出赔偿要求,医疗费已经花了近两千元,我的月工资是2200元,已经近一个月了,服装全是血迹是否也可以要求对方照
2010年12月7日凌晨6至7时,我母亲发现家中(雨田村雨润楼403室)突发大水,我母亲立即联系我,而后又联系小区的保安关闭我家给水阀门,之后我母亲在家中排水,几位小区保安吃过早饭后也来我家帮忙排水,我7.30分到家看到四间房间及走道的地面都是水,几位小区保安用撮箕向水桶里铲水,我母亲用抹布在吸水。我也立即加入排水
我在帮病人做左手肌腱吻合术时另一个病人跑进去抽烟叫拉3边都不出去。后来发生争吵后,他跑到大厅去砸公共财物我出去劝他不要砸东西弄坏拉医院回要他造价赔偿的呀还是不听,我问他到底要搞什么?他说要打人于是把我推进处置室内用拳头大我的头部和左眼成轻微伤。医生的诊断是1左眼轻度挫伤2脑震荡。对于这起事故对方应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