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原土地证上的共同使用面积,是否应包括在新的土地证中的使用权面积中登记
本人在继承旧房产的过程中,原土地证使用权用地面积为164、08平方,其中建筑占地98、54平方,共有使用权面积168、03平方,显然上述164、08平方,是独用使用权,而后一共同使用权是指旧房产中的院子里的168、03平方。但在继承过程中,在土地调查地籍表中,批准使用权面积项,但只登记独用面积,为164、08平方,而该使用权面
我丧偶无子有两个弟弟,有一套个人房产,我大弟弟已故,我死后大弟弟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我财产尤其是房产的代位继承权?
母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言明属于父母共同财产的房产归父亲所有,现父亲持该可否直接持该遗嘱要求房管局过户到自己名下。按照司法部建设部的文件《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必须是持公证遗嘱才行,但该通知据说并不属于法律、法规或规章,与《物权法》相抵触,请问司法部建设部发的这个通知现在看来是否无效
父亲早逝!现在母亲病危,让舅舅日后主持房产继承给我,另外一个继承人我姐姐不愿意。问题一:是否通过公证处公证,就可以过到我的名下?问题二:舅舅有母亲的口头受权,是否有资格处理继承权? 母亲在医院中,家属都不愿让她立遗嘱,只是口头让舅舅日后去公证处帮助解决房产遗赠权属我,是否有效?现在舅舅因母亲见在为理由
家里有5套房子,是老公的奶奶旧房拆迁给的。公公死了,婆婆想找别人过
家里有5套房子,是老公的奶奶旧房拆迁给的。公公死了,婆婆想找别人过。分房的时候说是有奶奶一半。可婆婆说她给乃奶养老,她要三套。290平。但是我婆婆跟我公公离过婚。又合的。我想问我们能分多少。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协议房子归女方,男方父母是否有权
在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情况下,前妻突然提离婚,由于对突入起来的打击没有防备,有些不理智和冲动,答应了离婚,并很快就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子归女方,并做了公证。房产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双方一起还贷。现在请问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是否有权利追回房子。
爷爷家里有套房子,父亲去世之前立了一张表示继承爷爷家6平方米房产的条子,爷爷比父亲晚去世,父亲生前立的的条子有效吗?是不是我仅能继承那6平方米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