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外公在当地有三间平房,家里5个子女,外公于92年去世未留遗嘱,在95年小儿子在其他子女不知情情况下把宅基地证改为自己的(村里说外婆知道的),他98年又把自己的户口迁离了房屋所在地,05年他又把老房子翻建,同年外婆去世,现在房子户口上只有我妈妈一人,其他都迁走了,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们也是现在才知道他把宅基地使用证过给自己了,小儿子说所有都是他一个人得的,请问我们有没有权利和他分这房产拆迁款,谢谢!!
我家是四合院,整个院子2家人住(我家和另一家人),10年前爷爷奶奶去世后3间房子并未遗嘱分配,但是按以往农村的分配这3间老房子归大儿子(也就是我的大伯)所有,大儿子将老房子卖给了院子里的另一家人,但是没有书面协议。这3间房子与我家房子挨着,我家房子是东房,那3间是北房,中间有一些夹角空地,这么多年来都是我
家庭成员 爷爷 奶奶 父亲 母亲 2个叔叔2个姑姑(爸爸的兄弟姐妹)然后就是我 1请问 我1个姑姑先去世 然后我父亲去世,在爷爷去世跟着奶奶去世。请问我父亲留有1个房产名字是他的未遗嘱,现在我母亲想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家庭成员 爷爷 奶奶 父亲 母亲 2个叔叔2个姑姑(爸爸的兄弟姐妹)然后就是我 1请问 我1个姑姑先去世 然后我父亲去世,在爷爷去世跟着奶奶去世。请问我父亲留有1个房产名字是他的未遗嘱,现在我母亲想改成我的名字可以吗.需要什么手续。
家庭情况:父亲意外过世,有父亲的父亲(父亲的妈妈在我爸爸之后过世)、母亲、我两姐妹、几个叔叔,有房屋土地证名字是父亲的,母亲想现在办理房产证,同时把产权过户给我,需要怎么办理?必须爷爷和叔叔们签字吗?如果爷爷去世后还需要什么人签字同意?这里人物全是农业户口,其中二叔以前在单位工作中转成了非农户口,那二
你好。我玑在有个案子不明白怎么走合适啊。请给予帮助。谢谢 我爸爸和妈妈在14年前分手。妈妈给爸爸一处房子,爸爸又找个老伴。老伴代一女孩。这几年我在不助时我也回去看他。,我也是有家的人。在外地工作。去年爸爸过世了。他们家拿出房屋买卖的合同说爸爸给房屋卖给了那个还在上学的女孩。后来他们说话语就变了,说我
老人有4个子女 1个儿子 3个女儿 儿子是老大一直与老人住一起 2003年老人去世 没有立遗嘱 由于老人生前房产只买了60% 剩下40%由2女儿购买 其他子女同意 也写了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是:经子女协商 同意2女儿购买40%的产权并且将房产暂时归于2女儿名下 最后遇到房屋过户 拆迁 补偿费 都归孙子 孙子给其他子女相应的补偿。4个子女
农户A和农户B家房屋门前有一条村基础路,路的对面各自有一块空地(注:农户A和农户B之间原本有条两到三米宽的巷子,后来农户B建了房子后占用了一部分),路对面的空地在祖辈那个时候就明确了各自的使用范围和界线,为此,农户B还在空地间种了一排树,现在当农户B建了房私自占用了一部分巷子之后,原来他们种的树就感觉向内
房屋遗产分割问题: 律师您好:因父母过世,留有一60平房产,现归兄弟二人所有,经兄弟协商决定,弟持有房屋所有权,但需付哥5万元做为分割金,想立一契约,麻烦各位律师出一书面条文,以此为据!非常感谢!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