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同居2年多了,有一个女儿,可女朋友就是不办结婚证,她说怕我分她财产。可现在我工资几千元每个月都要准时给,给的少了就不愿意,就骂我,感情很不好。我也怕再这样过下去,她要分手我是一无所有啊。如不分手我该怎么办啊?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力啊?
1.她是否应该得到一半的房产?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前非同居视为事实
我的父母亲在1991年离的婚,在离婚之前我父亲就已经有外遇了,离婚后我母亲净身出户,我父亲一直就和这个女人过了18年之久,但一直都没有登记。现在这个女人不想和我父亲在过下去了,但她提出了想要我家的房子的一半。这房子之前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过世后房主过户到我父亲的名下了。(我母亲和我父亲离婚的时候户主还是爷
和一个女人在我家同居四五年。没领结婚证。现在不想过了, 原因是他打孩子,但并没造成什么明显外伤,现在我不和她过了, 从去年到今年了,她就是不走。 他要求赔偿他5000元精神损失费和保姆费, 但是她哥是个混混。说是必须是2万,我说没钱,他就要我打欠条,其他的事就不用他妹管了,要帐的事就他哥来负责,我还有个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和男方是2008年7月亲戚介绍相亲认识的,经双方合意后于同年9月5日按当地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后同居跟随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并于9月底怀孕,之后我和男方又于2009年1月7日补领了结婚证,2月3日举行了结婚仪式,6月16日生下一女,我想问一下从2008年9月5日至2009年1月7日我们同居的这段时间婚姻关
律师您好! 我父母结婚几十年了,但是没有在结婚登记处登记,我爸爸在外和另外的已婚者同居多年,最近和我爸一起的那个人经常短信电话骚扰我妈妈,我想问下,可以起诉我爸爸和那女人吗,以什么名义起诉,要收集哪些证据,他们会有什么处罚 我父母是1981年结婚的,登记处没登记但户口本上是夫妻关系
我与老公以夫妻名义同居了十年.十年来他一直没有工作,所有的生活费用都是以我的收入来维持,期间又投资过几桩生意,本钱也是我拿的.现在他有了外遇提出分手,我向他追讨他拿走的用来投资生意的钱,他说没有钱,只写下了20万的借据,我想请问:我与他同居十年算事实婚姻吗?是否会受到新婚姻法的保护?现在他与另外一名女子以夫妻名义
同居三年,发现对方对感情不专一。因此二人为很多事吵闹。对方要求分手。但不愿意给分手费,请问律师?我这案例是否受保护。
我一個朋友2004年于男方同居,舉辦了婚禮,雙方親戚朋友都參加了。但是一直都沒有領結婚證。生了一個女兒,今年6歲了。今年男方去了南非,認識另一個女人(中國人),并與她領了結婚證,現那個女人已經懷孕。男方現在躲著不露面,請問,怎樣才能讓我這個朋友最大程度的得到自己的權益?現在新婚姻法是不是已經不承認事實婚
2004年12月在农村老家举行的婚礼;结婚证是一朋友在民政要的本本, 名下有房子,但收据是2003年交的钱,证是2008年办的,在俩人名下, 2008年生有一女,同年和朋友合伙购车一辆,写的是我的名字,就财产,子女 是合法婚姻,还是同居,不是太…… 请各律师帮忙,看如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