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其他3人合伙开了一个生产型企业.我是该企业的最大股东,法人代表.但是从开厂到现在我一直被受其他2个小股东的压制,有1个股东中立.不要说经营决策权,连是否用一个员工的权利都没有.有些员工不但工作不负责,而且给公司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因为这个是其中一个股东请过来的,整个车间都是他的人,没人听我的.眼看公司就这样被弄垮.做不下去了,股东一致决定整体转让企业设备.公司最后一个月工资是我个人垫付的,其他2个股东没有出一分钱.而且还把能收的现金都收到他们各自的户
我和朋友合股承包经营了一家公司(我们没有公司实体,只是承包经营),他是大股东并是实际经营者,公司章、财务章和相关运营资金都归他管,因规避经营风险需要,由我做法人代表,但我却不参与实际经营,请问我的风险在哪里?如何规避?如果我签一份授权经营协议,是不是相关责任不需要我承担?
刚接手一个石场,合同是和法人代表签的,当时股东并不在场,没有签名,现在要求我们停工,请问他有没有权利干涉生产,或者强行带走石场的东西?(机械已买断)
我是公司创办人,现有三人欲加入我公司成为股东,他们三人占51%的股份,让我当总经理兼法人代表,我的权
我是公司创办人,注册资金50万元,现想增资发展,有三个朋友想合伙出资50万元加入我公司,并商谈我占49%股份,他们三人占51%,我做总经理兼法人代表,另一人老婆做总账会计,我感觉这样对我不利,具体又说不清是哪些‘恳请解答
两个员工被公司辞退,员工提出赔偿。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找不到该公司,无法为申诉人取得赔偿金。法院执行局找该公司法人代表,询问公司情况。法人代表一直未参与这个公司经营与管理,只是挂名。挂名,是接到该集团大股东电话,变更法人代表但不到现场管理。当时感到很蹊跷,为了生活不得不
法人代表没有到这家公司经营管理,只是挂名。当初为防止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司出具证明(盖有公司公章):公司产生的的纠纷和债务与法人代表无关。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本人於國內設有公司, 以一國內親戚為法人代表及股東, 她佔股權97%. 惟因個人問題, 現她已不知所踪了. 請教在這情况下如何更換法人代表及股東?
债务人因欠款,将厂矿转让给债权人,转让手续齐全,但因无法联系债务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人有那些权益,是不是法人想解除那个股东就可以解除那个股东。还有如果有一个股东与法人代表的股份相等是不是法人代表就可以有权解除与他相等的股东,或比他股份少的股东。
大股东能否委托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全权代理我的法人代表等事务?
我是合伙企业的大股东和法人代表,请问能否委托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我的朋友),代表我,全权处理我在企业的经营、扩大生产等事务?因我身体健康方面的原因,而又发觉其它几个合伙人在我不能驻厂管理的时候,搞小动作。如我的委托人遭到其它合伙人的反对,我又应该怎样做?急切急切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