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时间是08.03~09.03 我的落款日 是08.12 是不是只要有这个就证明这是补签的
合同时间是08.03~09.03 我的落款日 是08.12 是不是只要有这个就证明这是补签的
律师老师,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从2008年7月来到原单位上班,但劳动合同是在2008年9月签的,合同上规定时间为2008年9月到2009年2月半年时间,但我是在2009年3月未续签而离职。单位开设了离职证明,上面所记载时间为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也就是说把合同以外的工作时间(此段时间没有保险)记录在内。 我想请教, 1.
各位律师: 我真的是想了解目前这种情况是否到适合申请仲裁时机,胜算的机会有多少?大概的情况我简单再提一下,石宏全工龄8年小工商主管,通告写原职责 负责但不限于 小工商日常管理事务,公司架构调整小工商设了一个经理,并让他跟新经理做了工作交接,再把他调到其他部门,因所调部门不附合职业发展方向拒绝,公司想让他自
买房交全款的时间,不是交房的时间,而仅仅是签合同时间 ,是不是霸王条款
我要买首套房,已经付了订金,开发商要2013年底交房,可是现在它说只要签定了合同,就要求交全款。这和其它买卖不一样啊,其它的买卖是先交订金,取货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才是通行的程序啊, 为什么 买房却是只有签定了合同,就得交全款呢?这是不是霸王条款?合法吗?有法规是这样规定的吗?
我委托上海市民姚敬个人办理移民手续,并和他个人签署了委托合同,这个事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要按照欺诈报
我委托上海市民姚敬个人办理移民手续,并和他个人签署了委托合同,这个事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要按照欺诈报案呢?我不想办理,找他个人退款但是他躲着我。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
押金是否跟合同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法律效力,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了约定的好货,这个责任是否要消费
2011年6月25日,我在家乡的一家比较有名气的手机店(梅州兴宁吉祥手机店)购买手机,当时在买机的时候,问了一下店长有没有诺基亚6788i的大陆行货,店长说没有,由于特别喜欢这款机,想在停产之际买上一部,我就问了一下店长还能不能订货,店长就问了一下同事,之后确定可以订货,我们就开始商讨价格,后来经过店长向上申请
和公司没有签合同!是不是无论做了多长时间都算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是不是应该当时就结清呢!
证明一个死亡的人在这个城市呆了一年除了工资单合同还要什么呢?
哥哥开的是摩托车,后面搭着个老乡(因是老乡要求送回公司),正常行驶(哥哥已经有了五六年的车龄了,但是一直都没去考驾驶证),俩人不幸给闯红灯的小轿车撞亡了,交警判司机负主要责任,哥哥为次要责任。因为我们都是农村人,现在保险公司要我们出具哥哥在这个城市待了一年以上的证据。(哥哥在这个城市工作了8年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