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初,因老太太的赡养问题引起房产的继承,当时签署了一份关于房产继承的《遗述》,老太太百年后由老爹(老太太的大儿子)继承,其他子女均放弃继承权,没有中间见证人,也没有去做法律公正。这些年老太太一直和老爹老娘居住,由老爹老娘赡养,三伯拿了只一年的赡养费,老伯只拿了五年的赡养费。因近几年房价涨的很快,老伯不同意当初的协议,但是老太太还在世,倒也没怎么闹,如今老太太已经去世,其子女对房产纠缠不清,我们想问问当时的遗述有没有效,如果有效,我们想把房本的名字改成老娘的(老爹已去世),应该怎么办?千恩万谢律师的热情帮助!!!
附:
遗述
我(指老太太——笔者注)现在住在冶金**号楼**门**号偏单,我的住房是76年地震后东南角拆迁分了偏单1套、独单1套,我和大儿子几口人、老儿子住三楼偏单,三儿子住二楼独单。老儿子结婚后,他们单位给了他一间住房,后因他们的住房拆迁,在南开区向阳路云阳北里买了4楼一个独单,我给拿了3000元,大儿子给拿了12000元,两个女儿都已出嫁,放弃房子的继承权,三儿子已有二楼独单,也放弃继承权,老儿子的住房,我和大儿子给他共计15000元,也放弃继承权,我现在和大儿子全家住在三楼偏单,将来我百年之后,偏单由大儿子继承。
承租遗述人:***(此为老太太的盖章——笔者注)
承租继承人:***(大儿子——笔者注)
承租放弃人:长女 ***
承租放弃人:次女 ***
承租放弃人:三子 ***
承租放弃人:四子 ***
2000年元月10日
应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带什么手续?有没有必要进行公证?
妻子带八个月孩子突然离家不回,不知道住所,三年后电话来说协议离婚,我也愿意抚养孩子或付抚养费但需要给我看孩子的权利,但她却不肯和我说孩子和她住在那,想想孩子不知道有我这个爸爸,叫着别人爸爸却要我付抚养孩子到18岁,经过协商我给女方1万元这三年抚养费后协议离婚,女方不要求我付抚养费,但取消我探视孩子权。
我想转让我的店铺,转让费35000,因为房东无理要求,只同意转让费25000转,其他装修费设施设备费另算,于是我和下家协商,其中的一万元钱提前给我,我先开收条,然后在房东面前说转让费25000,并一起签订合同,关于签订协议书,请问律师我这样写好吗?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我作为公司研发人员被一家公司录用。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并且外加一份保密协议。规定离职后2年内不能从事类似的研发工作。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其实是固定的,公司为了少交四金的基数。工资内无任何保密补贴,公司无任何出国培训等形式的培训,就是普通打工上班从事研发工作。请问这样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甲乙双方于 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为维护家庭的稳定、幸福和睦,也为了更好的约束彼此,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一方与他人发生重婚、婚外情等对另一方不忠的行为,具体包括婚外同居行为、一夜情、卖淫、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行为造成
签了这份协议有种上当的感觉 事情是这样的 前不久在网上找兼职发现有一家花艺坊招兼职可带回家做于是就去看了 经过简单的交谈 他们把条件说的比较好 先签订了协议 交了160元的技术保障金,协议没有到期时间 只是说要按他们要求完成一定的任务量 才会把160元当做奖金归还 否则不会归还 但是 签完协议做画艺
我买房子,当时和中介,卖方一起签订了2万元的定金协议。但是,但是房主并未在家,他老婆和我们签约的,我们也未曾和他本人通过话,一直都是他老婆和我们在协商,签字的时候,我们听到他们夫妻打电话,中介也在场,我们问他老婆,房主是否愿意出售房子,她表示愿意。问题是,现在他老婆又说不卖了,原因是房主本人不同意,
这样的劳动及医疗补偿协议有效吗?可以撤消吗?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吗?
律师您好: 我父亲自2008年2月14日开始在北京金鑫兴医用橡胶厂当锅炉工负责烧生产锅炉,于2010年6月28日在其单位突发心力衰竭而住院,同年7月5日出院至今在家药物治疗。我父亲在其单位上班为24小时一换班和另一位师傅一整天一换,月薪800元,未上任何保险。于2010年11月25日左右单位已签医疗补偿协议条件之一为要挟的情况
我和前夫于1999年协议离婚,当时一套房产在协议上明确归我,但他于2009年从天而降一份“附加协议”把我告上法院,“附加协议”内容如下: 男女双方经协商,离婚后达成如下协议: 如男方离婚后先结婚,房子问题就按离婚协议照办, 如女方离婚后先结婚,房子就属于小孩所有。 请问这样的荒唐“附加协议”有
姑妈的子女是非亲生的,现姑父去世,子女不愿意抚养,并签下协议,子女放弃房产也不承担赡养责任。当时有居委会的人在场证明,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