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中伤者的医药费用是由肇事者先付还是伤者自己垫付。
异地肇事 车被扣了 交警还让我垫付医药费用,合法吗?依据有哪些呢?
我开车左转后面一辆摩托车飞速撞上,车上两人受伤,交警处理我主要责任,还让我垫付两人医疗费用而不是押金,也不给我出具正规单据,我可以拒绝吗?我想问下交警这样做合法吗?如果合法或者不合法,能告诉我新交规的规定在哪一条?
2012年9月30号,姐姐,姐夫在108国道,介休市发生交通事故,至姐夫当场死亡,姐姐至今两个月还在医院抢救,现己经是山穷水尽付不起医药费用,介休市交通警察认定书,对方半挂大车为主要责任,姐夫小型汽车为次要责任,姐姐无责任,对方到现在没有付医药费用。请求帮助。
车祸造成两兄弟(亲兄弟)重伤。老大在重症监护抢救室躺了一个星期转普通病房了,弟弟还在重症病房里面。现在肇事车主拿了一部分钱出来救冶。这部分钱有部分打在了病人卡上,另一部分该怎么分配呢?
车撞到了路边的广告牌,是我全责,车前头受损严重,车上人员轻伤,保险公司出了现场,交警也开了事故认定书。维修费用和赔偿广告牌费用较高,需要我提前垫付,我没有这个能力垫付,请问是否可直接让保险公司直接付。
在单位受伤,有社保,社保报销了一部分费用,还剩下一部分费用未报销。请问这个费用是由自己承担还是单位承
现在单位不给予承担未报销费用。里面包括住院时的丙累药物、120急救车的费用和一些门诊费用等。请问可以找什么部门解决。像这样的事容易解决吗? 我想知道,这个费用是单位必须承担还是需要协商解决
你好,,,请问下工厂已经认为是工伤在在医院治疗,有些自费的费用是由公司还是自己承担
你好,,,请问下工厂已经认为是工伤在在医院治疗,有些自费的费用是由公司还是自己承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