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一套房改,有三个子女,1995年房改时老人拿不出那么多钱就让子女拿,老人拿了5000,最后由老大出18000但是没说谁拿钱就给谁.去年由于老大把自己房子卖了,牵扯到户口迁出等问题就口头承诺那房子以后分三份,一人一份,兄妹才去公证处签字,过户给他.但是老大现在不想兑现承诺了,想自己全占房子,但是在老二和三女儿强烈不同意下,他最后妥协他占那房子的70% ,其余两家各占15%.
他说那房子62平,1995年大连金州的房价是500一平那是一般房子好像都1000多一平了,他拿18000就是36平就是他的.还有26平那26平三人平分,所以他占70% 其余两家各15%.老人是在2002年去世的,之后那房子一直出租,租金都被老大自己留着了.现在那房子还在出租.因为那房子地点好,所以现在市价40多万,租金也800一个月.
我想知道他这样分合理吗?
去公证处是也没有什么书面东西,就是去签了个字.同意过户给老大.也没有什么公正文书.
妈妈与后爸结婚十年了,现在后爸身体不好.后爸有三个子女(一个女儿,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是妈妈给他们操办的婚事,一直照顾他们.现在三个了女为了房子的问题和妈妈发生争执,他们的意思是妈妈可以一直住着,但没有房子的所有权.如果后爸先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以前外婆和大姨和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是外婆的。我想问外
以前外婆和大姨和姐姐一起居住,(姐姐是大姨的孩子)。三人的户口在一起,后来房子拆迁,按当时的房屋政策,每人可以获得14平米,三人共有42平米,新房的面积是70平米。42平米按国家政策,每平米500元,剩下的面积每平米1700元,房屋面积投资的钱是外婆出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证是大姨出的,产权证的名字是外婆的。我想问外
我舅舅有五姊妹,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两个哥哥已经去世,舅舅刚去世,没有遗嘱,谁可以继承房产。且舅舅的大哥和大姐及小妹都有四五个子女。
我外公97年去世,留有平房三间,房产证上是外公的名字。外婆健在,他们有ABCDE五个子女。这套房子具体情况为:外公和E在同一家企业工作,最早单位福利分房时按照一家只分一套原则,外公和E共分一套住在一起。后来第一次房改,单位允许职工买75%的产权,因为外公的工龄比E长几十年,可以便宜近一半,所以外公以自己名义出钱
我的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农村老家有一处祖父母的宅基地,是土改时分的,内有七间土房,祖父母于30年前相继去世,我父母法定继承,无房本,只有土改发的土地证,我是独生子,有一子一女,由于要拆迁,我想将房产分割,请律师指教。
我妈妈和叔叔结婚十几年了,是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叔叔不在了,在叔叔生前留下遗嘱并且请公证处公证了遗嘱,内容是(为了避免叔叔的子女因继承房产的纠纷,房子属我妈妈一人继承)为什么到房产部门更改房子名字(叔叔的名字改我妈妈的名字)还要子女放弃继承书呢?房产部门说他们不知道是不是最后遗嘱。请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老人生前把现金送予子女算是继承财产吗 老人生前把现金送予子女算是继承财产吗,是否需其他子女同意、是否需公证或父母写赠予书?
老人有四个子女,3个女儿,一个儿子。财产有2套房产,25万元存款。现在一个女儿占了一处房产,在那住。一个儿子在另一个房产住。一个女儿手拿老人的存款、身份证。还有房本。死亡证明在儿子那。老人的户口在最后的一个女儿那。最后女儿怎么分得财产。通过什么途径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