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麻将过程中,对方由于喝酒话多,我方劝阻其不要碎碎念,对方就拿凳子往我方头部砸去,第一次并未造成明显伤口,对方再次行凶,导致我方头部出现缝针后达7.4cm的伤口,这种属于轻伤吗?构成刑事责任吗?
我老公在酒吧跟人打架用木头凳子腿把伤者的胳膊打坏了,经过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开放性伤口长14厘米
我老公在酒吧跟人打架用木头凳子腿把伤者的胳膊打坏了,经过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开放性伤口长14厘米,没骨折,请问木头凳子腿能完成这么严重的伤吗,还有据知情人透露伤者胳膊上的上没那么长,是伤者自己有意把伤口扩大的,现在我老公已经刑拘,我们对法鉴有疑意,在申请重新做司法鉴定能做出伤者的伤口是钝器还是利器所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