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所居的房屋正面临棚户区改造范围,属于煤炭沉陷棚户区改造,我所居住的城区是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矿区,在80年代,为了解决家庭人口居住问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八道江煤矿审批,同意在主房前建筑附房住宅,矿区审批表审批意见为:如需矿区改造和市区规划,无条件拆除,目前由于所建筑的附房距离主房不够6米,按照白山城市房屋建筑管理有关规定,不够办理产权条件。目前正处在棚户区改造初期,按照白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砖木结构住宅每平方米补偿150元,但是我考虑到,我在八道江煤矿建矿时就在本企业工作,今年已经90岁,我向房屋拆迁开发部门提出如下要求:对无法确认产权的附房补偿不合理,既然我所建筑的房屋经过矿区管理部门的审批,该审批手续应当享受白山市房屋产权相参照的办法,给予面积抵顶相同的回迁面积,我的请求是否合理?(注明:八道江煤矿于2004年破产)。请李律师在百忙中给与解答下。谢谢!
问一下 我家的房子要动迁了 城市房屋拆迁棚户区没房照的20多年的老房子怎么回迁,按什么比例回迁,家有41.4平方米住房,回迁 楼房 最小面积是43平方米,我没有太高要求,自己家的住房多大就给我个多大的房子,这样合理吗? 拆迁的时候你要是不同意 就是拆迁办,公安局,一起强迁这样能保证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吗?为什么
我家的房子是06年新入户的经济适用房小区,今年国家为建铁路,要占小区中两栋房子。其中含我家。在提供给我们的补偿政策文件中参照的是棚户区改造政策。我们不是很理解,新房为什么要按棚户方案补偿?没有国家征用新房土地补偿的相关法律条文吗?我们在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差价(06年人工费及装修材料费和2010年的差价),
与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与格尔木市城建局签完棚户区拆迁安置协议后房子已被拆掉却不给回迁房告知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我是鹤岗市的一名普通居民、家住鹤岗市南山区36委3组、于2008年鹤岗市政府下达棚户区改造政策、我家被规划为棚户区、予以拆迁、由政府私下找的评估机构、对我的房产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与实质价格差别很大、 我家实际情况比较贫穷、一共13口人、住在一个小院里、评估的价格是16万多元钱、对于我们13口人的住房问题将会是
我家的平房位于正街,从85年开始做了20年的餐饮生意,营业执照和税票都有,3年前因不景气转租别人做摩托车修理,2011年这里要拆迁,是否该按商品房归还面积。注:现房屋使用者挂牌照经营,有营业执照,但拿不出缴税发票。请求专家指点。。。。
我是吉林省大安市的居民,今年进行棚户区改造,对于棚改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方面有哪些文件和政策我们不知道,想咨询一下。
我家面临拆迁,请教河北省张家口市新的补偿标准。谢谢! 我家有房产证是30多平米,40多没证,大概能补偿多少钱?
现在的房子都是有房照的,都是私有房照,但是等我们回迁之后的房子的房照是怎么给的,是私有还是公产的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