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在单位因公受伤,右腿断裂,单位买了社保。现在基本治疗已近完成要出院(期间单位已经报了工伤认定,还没有做鉴定)。 我的问题有几点:1.关于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及营养费用等花销是出院前介结算吗? 2.是否要等到一年以后腿上钢板去除在做鉴定。 3.关于赔偿有哪些,什么时候向单位提出合适
工伤事故想私下解决,请问什么时候做工伤定残对受害人最有利?是以刚受伤时的情况定残还是以恢复稳定后的情况定残?
10月份工伤伤残鉴定下来了,为9级。 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单位告知要等工伤保险基金赔偿下来才能解决,说要一两个月。(单位交了保险) 但是拿到的工伤鉴定纸上写的是两个月内要处理好赔偿事宜,现在十几天过去了。单位说还要一两个月。 请问,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真的要一两个月吗?会不会过了有效期? 是工伤保险基金赔
因工造成小脚趾骨折,第四脚趾严重撕裂,住院半个月,期间厂里只给医药费,不管伙食,出院后在家休养近两个月,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不给,去厂里要说是每个月300生活费,要等到上班时候再给,工伤期间的生活费到底多少,该啥时候给。望哪位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
我爸是10月4号出的工伤,单位给开10月份工资的工资条中没有给10月份的三天法定假钱,问人事部门,他们就说本来工伤的这个月的工资都不应该给开,他们是每月25号开资,现在只给我爸开了十月份的九天工资,但没有给三天法定假加班,这样合理吗?
我爸是10月4号出的工伤,单位给开10月份工资的工资条中没有给10月份的三天法定假钱,问人事部门,他们就说本来工伤的这个月的工资都不应该给开,他们是每月25号开资,现在只给我爸开了十月份的九天工资,但没有给三天法定假加班,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