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老公想把我家的2套农村房子转赠给女儿。一套是前几年买的3间正房,房证是原住户的,有买卖合同,没有过户。合同是我老公签的他的名字。一套是我们给孩子的爷爷奶奶盖地4间厢房,产权是我们的,房证是孩子爷爷的名字。现在我和老公想离婚,我们协商把这些财产给孩子,我们自己写合同生效吗?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家长大,前些天爷爷去世了,奶奶说他快不行的时候会立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是我爷爷死后奶奶一直没把房本改名还是我爷爷的名,这样情况下 遗嘱有效么?
我是上海知青子女,因国家相关政策,我户口回到上海。那里外公为了我和我母亲的住房,出资买了套一居室的住房,房产权归外公、母亲和我所有。请问我结婚后这房产是不是只归属原来的产权人所有?和我爱人有关系吗,是否属于我婚前财产?
我通过中介得到一房产信息“一个抵账房还没有交后期费用,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改了名字后我相当于买了一个一手房”。我交了1万元的定金,等待购买。 但是,到我们去开发商处改名时,开发商说“大票”已经上报,名字改不了了,只有“卖主”自己交了后期费用、办理完房产证后,我们再按二手房交易。 但是,“卖主”又打听到
母亲与继父共同所有一处民宅,其双方都有子女。因为家庭长期纠纷,母亲为以防不测,欲将她本人的产权定下遗嘱继承于我。但继父与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加上现有房产因意见分歧太大,母亲与继父未能达成对该房产的具体分割。我的问题是:1.如何取得母亲遗嘱的合法性?2.假如母亲去世后,我将凭母亲的遗嘱收回属于母亲的房产,但
我父亲本是军人,地改时分到一处房产,与我母亲、我哥哥同我一同居住,父亲在我一岁多时去世,后母亲改嫁另生两女,房改时分到一套楼房,七年前,继父卧床,在我们几个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母亲将现有房产过户给了孙子(哥哥之子),现继父已过世,母亲说等她死后再说告诉几个女儿,七年后,因哥不养老,三女方知此事,请问,这样过
我父亲去世,当时我爷爷我还有我妈妈都在,现在我爷爷去世,该如何分配我家的房产,我家的房产写的是我父亲的名字,还有如何几年内不主张权利的话,则继承权不再受法律保护? 那爷爷还有六个子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