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我们的房子是2006年卖的房产证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需改建拆除,开发商要我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我们有两个户口,一个是丈夫、我本人、大女儿、儿子、小女儿。这上面本人名字还叫原名,另一个户口是,我与三个孩子我的名字与上面说的户口是一个名字,三个孩子的名字与上面的户口名字不一样。三个孩子都上大学,用的名字都是第二个户口上面的名,与他们的爸爸的房产证没关系。这样以来以后房产权我儿怎么办?还有我结婚证上面的身份证是下面说的户口上面的身份证,与我和我丈夫在一块的户口上面的身份证不一样,想把与我丈夫在一块的我们娘几个的户口取消,我的存款是用这个身份证存的。第二个户口更不能取消,如果取消了第一个户口上面的我们娘几个的户口,就落我丈夫一个人的,房产与我们娘几个没有一点关系。开发商把房产证收过去等建好新房再给我们办个房产证您说再办房产证能不能把我儿加上?如果把第一个户口上面的我们娘几个的取消,第二个户口上面的我们娘几个的还能不能与我丈夫的入到一个户口本上面?还有第一个户口是非农业户口,第二个户口是农业户口但是我大女儿上大学已农转非单打一户口本,儿子上大学也农转非单打一户口本,小女上大学没有给她农转非第二个户口上面就我们娘俩个了。如果用第一个户口我儿子的房产权与他以后工作用的名字不一样以后儿子生的小孩怎样报户口您说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予指教谢谢!
单位给我母亲分的公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娶了和我母亲同一个单位的人,继母在我父亲去世后向单位买下了分给我母亲的公房,房产证是继母名字,目前只有我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现继母去世,继母的子女实际居住在这套房里,据说也出了购房的钱.这些情况是最近(继母去世六年了)她的子女告诉我的,继母购公房和去世都没有人告诉我,
我父亲与母亲只有我一个女儿,他们共同持有房产证,后来母亲去世了。后母过来与我和父亲同住,后母与她前夫有一个儿子,可是没有搬过来住,后母与我父亲结了婚。请问在我父亲没有把房子名字签给我的时候,到我父亲去世后,我能100%继承房子吗?
周律师 你好! 不好意思很冒昧的打扰了您 是这样的我有个亲戚(女方)她于今年3月和一个50几岁的男的(男方)登记结婚了 而且他们2个都是再婚 我这亲戚她属于离婚再结婚的 那个男方的情况是这样的:男方以前有个老婆 但是早在2年前离世了 病世了 且他们以前有个独生子 但在早些年以前他母亲在的时候他们
我现在住的地方属于沉陷区异地搬迁重建范围,今年已经搬迁,已经和政府签完拆迁协议。我父亲有两个房子,临终时分给我和弟弟一人一个,没有遗嘱。房产证都是我父亲的名字。若我的几个姐姐联合我弟弟想要我的房子,这合法么?若要起诉的话,能立案么?是不是得除了我以外的全部兄弟姐妹上诉才能生效啊?谢谢了! 我弟弟的房
我父母的房产证没有通过我们兄妹当中的三个,她就可以过户给老二吗?父母他们现在都走了,我家兄弟姐妹共七个,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家老二把她的名字过到了房产证上,我父亲是97年走的,我母亲是2010年12月21日走的,你说她这样做我们不同意,还可能有更改吗?法律上这样允许吗?谢谢
以前父亲以前是开船的,在解放前娶有一位妻子,解放后又娶有一妻,就形成有拥有两位妻子。后来父亲单位分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但是房子太小了两位妻子和父亲不法在一家房生活,父亲就和解放后的妻子一起搬在我外婆家居住,后来父亲去世了,就有解放前的妻子和她的一个孩子在哪点居住。后来母亲年老我就把母亲接到我家居住
父母2003年前分别死亡,本人今年4月才办理房产继承变更手续,现在想出售继承所得的房产,但必须自用超过5年才免税,那么我的自用年限是从2003年算起,还是从继承变更手续时间算起?
原来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已过世,现在已经办理继承公证,如果房产证变更为我的名字,土地使用证还是我母亲的名字,那其他子女还能否继承这套房子?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家长大,前些天爷爷去世了,奶奶说他快不行的时候会立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是我爷爷死后奶奶一直没把房本改名还是我爷爷的名,这样情况下 遗嘱有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