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9年06月与单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知道现在都合作愉快, 但是因为自己原因现在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了,并答复在2010年12月31日交接最后工作就可以正式离职,结果在离职前几天我询问了年终奖金能否发放给我的时候,公司否决了,理由为“合同期内辞职,年终奖不发”。虽然合同上面写了年终奖金春节前发放,但是这一部分钱我觉得是从我的工资扣除出来的,而且正好我也2010年做满了,并没有差一天。下面是我的工资条结构图 姓名 职位 基本工资 学历工资 级别工资 出差补贴 项目奖金 年度奖金 合计 实发 考勤扣款 社保扣款 税务扣款 当月实发 比如我的工资合计为3000,年终奖金为400 那么实发就是2600,年终奖金每个月都扣了400
2002年的时候我爷爷不到80岁与一个保姆身份50几岁的老太太结婚了,(不知道结婚前老太太是否离婚),从结婚前一直到2004年,老太太一直在挑唆我爷爷与儿女们争房产,而且在刚结婚就让我爷爷立遗嘱,受益人当然只有老太太一人,房产和遗嘱的事情都弄好了以后,也爷爷就因病去世了(2006年),现在老太太就拿着这份遗嘱来要求
我与前夫2006年协议离婚,协议房子归他。离异后2个月他同意把房子给我并写下了一个同意的声明。由于各种原因我没有及时把产权更名,他也反悔了当初的承诺。现在那个声明还有法律效力吗?我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在2005年3月的时候,和另外一家销售公司签订了广告制作合同,约定2005年5月完工,签合同的时候销售公司先预付了一笔钱,剩下得30000元,在完工后给付,但至今销售公司还没有付这笔钱,我现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钱吗?是否已经过了时效?请高手帮忙!谢谢
尊敬的各位律师:我是一名教师,受聘于一所高级中学,现我的合同已到期,但学校无正当理由,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在该学校已连续工作了6年,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应有的补偿。
来人家人将如何正确的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男孩能否受到法律到 制裁?
受害方老人家人 该再怎么办?主要是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两个月了,还有如果进行取证时村人怕得罪人没有人出来作证怎么办?不过男孩的内裤当时留在老人家里,这可以算证据吗? 77岁老人于一晚上九点左右被同村一24岁男孩脱光衣服,男孩想对其实施强奸,但其反抗,男孩就动手打她,幸被其邻居发现老人不然已经没命。当时据村
我有一好朋友与男朋友同居两年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不要,但女方身体不好,怕自己以后不能生养,坚决要,两人协商后达成协议:女方将孩子流掉,期间医疗费用、生活费、营养费由男方承担。如果以后女方应此次流产导致不能生养,需治疗,或进行试管婴儿等,男方愿意承担所有相关费用(男方经济条件较好,有一家自己的公
我是一名被某学校连续聘用了14年的一名职工,现在来安县所有学校实行了财会统一报帐制,提出不给发放聘用人员工资,1997年9月被聘至今,至到2008年才在本地劳动部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交纳了养老保险,现在学校要求我自行打算,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合同法是不是为劳动者保障的。
网络经营是个趋势,但网络提供商缺乏正确维护标准,对于无理取闹,讹诈的行为视而不见,我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