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指点下面的买断工龄协议是否合法。及合法与不合法的法律依据。谢谢
协议书
甲方:XX市公路管理处
乙方:XXX
公路管理处职工XXX于XXXX年参加工作,根据公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精神,经本人申请,自愿买断工龄,彻底与公路处脱离关系,不管以后形势变化如何,不再与公路处发生任何关系。此事经处班子研究,同意XXX本人申请,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XXX工龄一次性结清,公路处付给XXX买断金二万元。
二,买断后XXX的工龄作废,按自愿脱离工作岗位论处,今后不论发生任何事情不再找公路处,包括工龄,工资,劳保,退休,子女就业,伤病残等一切事宜。
三,此买断事项由公路处报人事部门给XXX除名。
四,此协议经公证处予以公证,双方互相遵守,绝不改悔。
五,此协议一式五份,公路处存档一份,xxx本人一份,报交通局xx市公路处各一份,公证处一份。此协议由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XXX签字
2000年10月13日
2015.1.6王
谢谢
什么叫不可以?是不可以买断工龄,还是什么?
我的问题是这个买断工龄协议内容合不合法,合法或者不合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好,我是03年企业改制买断工龄的国企(县级)下岗工人,请问,98年江西省就有文件——不准买断工龄的通知,那我们县里做法是不是违法?那我们这一在批下岗工人怎么办,有申诉或纠正的机会吗?或其他什么办法?因为我们当中有很大一部份人生活在病贫交加的日子当中,谁帮助我们?
本人2015年与所在公司的合同到期,我想问下合同到期以后08年以前的工龄享不享受一年一个月的赔款.如果因为公司不能履行当初承诺的“班车接送”这一口头协议而导致员工在合同没到期之前终止合同,那么这个赔款怎么解决 关于一些律师说的08年起计算经济赔偿金,新的劳动法中并没有注明这个经济赔偿金要从08年开始算。
我叔叔,2007年在农行买断工龄,当时由于他名下有一笔贷款没有还清,单位就不让他在买断协议上签字,也不让他回去上班,事情到现在也没有解决,我们在2012年自己从社保办理了退休,现在希望单位补偿从2007年到2012年的工资,在法律的范畴内,会否支持这个诉求?我们还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具体需要通过什么方式?
我父亲于1974年参加工作,单位是乡镇粮站,后因落实政策全家农转非后于1986年到当时县城里的财税局工作,今年8月退休(公务员),但是计算工龄的时候只计算了1986年-2014年的工龄,之前1974年-1986年之间13年的工龄就没有算,因当时没有社保、劳动合同之类的东西,就找原单位开具了相关证明,但是现在的单位丹棱县国家税务
本人54年12月出生,70年元月15岁时初中未毕业,响应国家号召,随同父母一起从城市下放到农村插队劳动,后来参加工作,现已到退休年龄,本人工龄是否可以从70年元月算起?否则,应从何时算起?
您好,友人在本单位做临时工(八十年代,当时户口在农村)5年,后来还是在本单位转为正式工,请问其临时工那5年时间可以和他后来转正后的工龄一起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吗?谢谢!再请问“劳动部工资局(64)中劳薪字第344号--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对他有帮助吗?谢谢!
协议书 甲方:XX市公路管理处 乙方:XXX 公路管理处职工XXX于XXXX年参加工作,根据公路行业改革不断深入的精神,经本人申请,自愿买断工龄,彻底与公路处脱离关系,不管以后形势变化如何,不再与公路处发生任何关系。此事经处班子研究,同意XXX本人申请,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XXX工龄一次性结清,公路处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