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两月前认识一个女人,她已婚,但是她的老公经常对她进行家庭暴力,上个月她离婚了,我与她只是聊天,尚未发生关系,结果她老公现在来找我要求赔偿他精神损失20万,如果不给,就把事情说出去,告诉家人和单位。由于是当面聊的,没有短信记录,他这样是否构成勒索?我需要哪些证据?
老公在婚后出轨被妻子知道了,并掌握了视频和相片等证据,妻子找到了第三方女,向她发送了出轨证据并说了些威胁和辱骂的话,之后为了平衡心理上的气愤,要求丈夫向其提出一万元钱作为补偿。第三方女为了平息这件事答应了妻子的要求,但她有一个要求就是妻子从此以后不得再因此事骚扰她。当时丈夫说服了妻子将此事就此平息。
本人已婚,几年前与以女生发生婚外情,双方自愿,后分开。 现在女生的对象,利用那段婚外情,对我进行人身侮辱,并要求我对女生进行赔偿,要求三十万元赔偿,并扬言,如果不赔偿,就把事情说出去,告诉我的家人和单位,让我失去一切,并说一周为限。 请问,如果我保留了他的短信和邮件,这样的话,他是否构成勒索?
妻子偷偷把孩子带回老家,躲在相好家里无法找到其住所。我通过多方打听问到其电话号码,问其要回孩子她却不肯。最近打来电话叫我在这个月底必须拿3万过去给她。如果不拿就把孩子卖了,要不然就一命抵一命,或者让我一辈子都找不到孩子。并说我永远告不了她,请问她这样说在法律上讲是否构成恐吓和勒索。在法院我应该怎样起
男方有婚外情,女方要求索赔是否可以成立,男方可否构成重婚罪?
结婚不到1年,有一个女儿,现在6个月,男方有婚外情,并且和第三者同居有了孩子,可认定重婚罪吗,达到判刑的地步了吗?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现在女方离婚要求索赔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女方伙同家人把骗男方到野外殴打并逼迫男方写10W元借条是否构成敲勒索罪
女人为了钱来男人家发生性关系男方并给了钱,事后女方约好家人把男方骗到野外欧打并威胁要男方签下10W欠条不签就打断男方的手脚,现公安已立伤人行凶罪。请问女方行为是否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女方伙同他丈夫及家人有预谋的把男方骗到野外殴打并强迫男方写下10元借条.
我与丈夫结婚于2008年2月登记结婚,2011年育有一女,因家庭经济原因,我们暂时没有再生育,丈夫嫌弃我生个女儿,2014年10月我发现他与另外一名未婚女子有染,该女子并怀孕9月个身孕,此事得到他们的确认,请问丈夫是否属于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