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我领导和我领导父亲李某的介绍,我跟赵某某见了面,李某说赵某登封有个项目需要摘牌资金现有资金不足,还差三四百万,想让我帮忙筹借一下,李某自称愿意做担保。赵某某以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身份向我筹借资金350万,在交谈中赵某某多次强调自己就是河南省某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并且说明借款用于缴纳置业公司名下位于登封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借款期限为2个月,签订了合同加盖了公章。到期后迟迟得不到还款,经过法院上诉一年多的追逃和调查,发现河南省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法人另有其人,并不像赵某某所说的那样。并且资金未用到当初约定的地方,有可能挥霍或者偿还债务了。随后法院经过开会讨论,认为有诈骗嫌疑,向当地公安机关下达函件,将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两个月了迟迟不立案,也未走访调查就回复我说构不成诈骗,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应该找哪些部门处理此事? 据了解赵某某与该公司真实法人王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可定会为赵某某打掩护。 恳请各位律师多给指导,帮我想想办法,我国法律就没有办法制裁这些坏人吗?我家庭因为这事情马上就家破人亡,望大家多给出出主意,叩谢!!!
2012年1月份签的劳动合同,同年5月份公司出的事情,(5月11日因假冒商标而被查了, 当时警察把营业员和店里的服装一起拍了照片后带到警察局录口供, 第二天让我们签了取保候审的单子,保证金每个人5000是公司交的,后来公司 被告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未遂罪,金额2百多万元,而且是单位犯罪, 老板被判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情况可以算诈骗吗/ 企业之间借款,在借款到期前未还,但是和借款企业有过很好的沟通,并且按借款放的要求写了借条和支票。突然借款企业以诈骗罪将人拒捕。我不知道这可以算诈骗吗?
您好,我和别人一人投资2万,经营一个小公司,法人不是我们,但是我们签订了一个合约。因为公司当时对公账户没有办下来,我和那个合伙人一起去银行办了张卡,拿我的身份证开的,我把卡给了他,折子我拿了,同时绑定的是他的手机号码,当时按约定我就把两万存进卡里,卡给了他。但第二天,这合伙人就直接把钱转移了,事先也
把自己的汽车出租出去了,有合同,没有经过租赁公司,现在租我汽车的人又把我的车贷款抵押出去了,我知道押车的地点用备用钥匙偷偷把车开回来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去经侦大队告他诈骗吗?
在网上看了转让信息,内容为:转让一台二手抵债叉车,对方提供了叉车合格证,发票。买回来后发现车是假的,发票与合格证都是假的。对方的身份证估计也是假的,但是交易的时候有一段视频。
我父亲在今年3月份在矿上上班被矿车挤断2跟肋骨,住院费是矿山出的,赔偿金矿上只出一天50元包一百天也就是5000元,我父亲没同意,事情到现在也没解决,前几天此矿业用铲车往我家承包的山上运垃圾被我爸当场抓住并把铲车扣下,现在为止2天并未来人处理此事,请问律师,我父亲把铲车扣下这种行为属于犯法吗?赔偿金及垃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