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28年以上。婚姻期间共同努力买了3套房子。房产证上的房主全是男方的名字,目前有部分房子还在还款期,实际是用房租来还款的,但是是以男方的名义去银行还款的。 现在女方想提出离婚,但是男方认为房子都是他的,他不会分给任何财产给女方。 虽然之前专家说了,房子是夫妻共有应该平均分配。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我因夫妻感情破裂,两次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就在第一次判不准离到第二次再起诉这半年期间,老婆把一套房子擅自变卖了,为此我又打买卖无效官司。结果区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判决书均认定诉争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认定她收了买受人31万元房款。(第三人属善意、有偿取得房子回不来了。) 请问法学界专
离婚时,男女口头说好,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协议书上,写无共同财产,债务各还个的,子女抚养权属男方,双方有探视权。离婚三年来,男方未抚养子女,孩子一直和母亲生活,现男方以,离婚时在女方名下的房子,没写在离婚协议书上为由,强行进住前妻的房子,并多次骚扰前妻的生活,破坏房子的大门,房门
你好;我是07年结婚的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婚后我们共买了了两辆车子,一辆轿车,一辆拖头车 在离婚时,协议中只提到房子归男方 男方支付给我五万元人民币,那两辆车子都没有提到,请问我还能分割吗?
夫妻生活一共六年,男方一直不给女方工资和生活费,现因感情不和,打算离婚,双方没有房子,一直住的男方父母家的一套房子,没有过户到男方名下,女方也不知道男方到底有多少财产,请问如何分配财产问题?